两次调解终化矛盾
老陆的几个子女要求按照协议,把房子归还给父亲,但是二儿子表示,自己是个下岗工人,没有钱买新房,故不能把房子让给父亲。双方都有各自的理由,谁也不肯在房子问题上让步。
“一场官司十年怨,你们都是一家人,子女和父母哪怕有矛盾,也是能够私下里调解的,何必要闹到法庭上呢?”考虑到双方的理由和实际困难,老娘舅们感到一次性调解恐怕有难度。
第一次调解时,二儿子答应把房子还给父亲,可是应该出点补偿费,因为自己已经申请到经济适用房,马上要装修。老陆表示已经给了二儿子8万元,作为他新房子的装修费,不能再补偿了。
二儿子则认为,当年几万块就搞定的房子,如今“身价”翻了几十倍,自己放手岂不是“亏大”了。
就这样,隔了两天,双方又来到司法所调解。老娘舅娓娓劝道:“毕竟都是家里人,不住在一起,也不能断了关系。”
“老陆是长辈,应该体谅一下这个儿子的处境,他的生活条件最差,如果把房子收回,那么让他去哪,该如何是好?”
“二儿子也要持一颗孝心,既然不能和老人住一起,那就多顺着老人意思,不要过分要求补偿!”
对于老娘舅的这个提议,双方都觉得比较公平,表示愿意接受,老陆答应再拿出一笔钱给二儿子作为经济补偿。
最后,双方达成协议,二儿子将房产归还给父亲,并在今年9月前搬出老房子,而老陆一次性补贴儿子12万元。
二儿子当面感谢了老娘舅,并向自己的父亲道歉。老陆则说:“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他跟我道歉,他始终是我的儿子,我怎么能不原谅他呢!”
老娘舅感言:
这次调解中,老人的传统观念还是多了点,儿子也有无奈之处,双方因为一些罅隙闹了起来,这是不应该发生的。如今,他们住在一起是不可能了,希望以后少一点不愉快,多一份一家人应有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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