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决定:
潘海生同志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党组书记;
黄勇同志任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党组书记;
免去陈金寿同志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室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刘亭同志的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党组书记职务。
中共浙江省委
201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