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长林,男,196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1月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原菱湖区分局埭溪派出所、经济开发区分局杨家埠派出所工作,2008年8月起在杨家埠镇罗师庄村担任社区民警,一级警督。从警16年来,马长林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衡量和体现自身价值的标尺,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扎根社区、无私奉献,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积极实践“警务广场”战略,首推“治安三宝”——一组人工音响、一套电子台帐、一批观察前哨,构建了“三层联保”的平安网络,把一个流动人口众多、治安混乱的社区打造成为和谐安定、群众满意的新家园,较好地破解了城中村治安难题,以实际行动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被老百姓称为“社区的守望者,百姓的贴心人”。
该同志多次受到嘉奖,2008年被评为“全市公安系统抗雪救灾先进个人”、“王法金式”优秀社区民警、“全市奥运安保工作先进个人”,2009年当选湖州市首届“我最喜爱的十大人民警察”、“全省优秀人民警察”、2011年当选为“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湖州市劳动模范”、“浙江省十大警界先锋”、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称号,并入选“浙江骄傲”;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个人一等功二次。
马长林同志是继王法金之后全市社区民警队伍中涌现出的又一先进典型,是自觉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楷模,是爱民模范中的生动榜样。2012年1月,省委常委、公安厅长刘力伟来湖调研期间,专门赴罗师庄警务室看望、慰问了马长林同志,在实地检查了罗师庄社区警务工作后,刘厅长笑着竖起了大拇指,感慨:“马长林的先进事迹令人感动,社区警务的许多做法和经验值得在全省推广。如果社区民警都能像马长林那样管到位,很多矛盾纠纷可以避免,可以化解在基层。”分局对马长林同志的群众工作方法加以提炼总结,举办了理论研讨会,并编撰书籍两本《马长林群众工作法》、《平民警官马长林的故事》,供全体民警学习借鉴。马长林同志的先进事迹,可概括为四个方面:
一是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对党的公安事业无限忠诚。马长林同志出生贫寒,工作认真踏实,22岁就当了乡农技辅导员,为了补贴家用整整吃了两年的酱油拌饭。而就在这两年里,因为工作出色,被评为“全省农村青年学科学用科学标兵”;早在1984年2月起就先后担任原妙西乡、青山乡的党委委员、副乡长, 1994年从副乡长转入公安机关后,很快完成了角色转变,先后自学了公安法律等大学课程,经过八年的努力,拿到了法律自考大专文凭。虽然他一直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公安民警,但无论在哪个岗位工作,他都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在治安情况较为复杂的黄墅、康山等社区警务室工作时,由于工作踏实,爱岗敬业,无一例外地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得到了省公安厅领导的肯定。
2008年8月,48岁的他,以“我是一名共产党员,组织需要我到哪里,我就到哪里;组织需要我干啥,我就干好啥”的积极姿态,毅然到新建的罗师庄村从事社区警务室担任社区民警工作,挑起了城乡郊结合部治安乱点整治的重担。罗师庄社区常年流动人口内近2万,名流动人口和案件纠纷多、安全隐患多、环境秩序差,是湖州市区周边治安环境最为复杂、治安情况最差的地区之一,面对这样的的复杂治安状情况,他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从流动人口登记办证工作做起,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使辖区案件纠纷逐步减少,罗师庄的治安形势有了比较明显的好转。出租房屋火灾隐患得到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高。目前罗师庄已经成为湖州市周边治安情况较为稳定的地区之一。
二是扎根基层、舍家忘我,为保一方平安而无私奉献。马长林同志一直扎根农村基层一线,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衡量和体现自身价值的标尺。到罗师庄村以后,他更是一心以社区为家,顾不上照料妻儿老小,一年365个昼夜几乎每天都在社区工作,只要有一天不到社区转一转,晚上就睡不踏实。为了发动群众,他自掏腰包买了一台10多斤的音响设备背在身上,每天徒步一个多小时,他走街串巷拿喊着喇叭宣传安全防范知识,背着音响设备的肩膀从起泡、磨破、溃烂到磨起一层茧子。现在罗师庄的百姓说:每天晚上睡觉前听不到马警官的喇叭声就睡不踏实。为了摸清流动人口底数,他不分昼夜挨家挨户登记,几次甚至十几次上门做工作,动员辖区企业安装了五十多个监控探头,先后成立了新居民党支部和一支有二百五十多人组成的平安志愿者队伍,使流动人口登记数增加了48.1%,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在侦破“2010•4•4”凶杀案等大要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公道正派、秉公执法,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马长林同志不仅自己为人公道正派,不“出风头”,可信可靠,而且执法办案、调解纠纷处事公道,不管是本地人,还是外地人,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社区群众一遇到纠纷、吵架,都会主动找“老马”做娘舅,他都热情接待,耐心细致做好化解劝导工作。村民阿根,两年前离婚后,因对财产分割不满意,常常借酒闹事。亲戚朋友和村干部都劝解无效,觉得除非把阿根关起来,别无他法,而马长林却没有放弃。经过无数次的谈话、劝说和法制教育,阿根终于不再闹了。村里人都说:马警官真了不起,连阿根这样的人都能教育好。
自他任社区民警以来,罗师庄村没有发生一件因公安执法办事不公而引起的群体上访事件。别人常劝他:“老马你岁数也不小了,好图个安耽了。”他却恪守“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从警誓言,认真履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群众从不信任他到因为他坦诚、公道而信服。
四是心系群众、一心为民,对人民群众满怀一腔热情。马长林同志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一心一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他把群众当亲人、当靠山、当老师。2011年6月初,罗师庄警务室开创了由律师参与调解案件的“片律”免费法律援助法,为社区居民和社区居委会提供法律咨询,协助警务室开展调解工作,定期在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免费为250多名平安志愿者进行法律和业务培训,提升他们的调节工作能力和水平等。同时,为方便广大辖区群众,警务室还开通了网上“片警片律”直通车,实时解答辖区群众的咨询。每年的“3•14”、“五•一”、中秋节等重大节庆活动中,马长林积极举办大小警务广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好评。 2010年8月18日,马长林还开通了“网上警务室”,推出免费中介服务,至今已帮助外来务工人员联系企业就业700多人次、介绍房屋租赁600多人次,切实为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解决务工难、租房难的问题。
马长林把每一位群众的难事都记在自己的笔记本上,像办自己的事情一样去想方设法解决。正是通过办好群众的平凡小事、平常琐事,真正把工作做到了百姓的心坎上,成了群众的贴心人。
马长林的警务实践开创了高度动态环境下社区警务的成功之路,马长林的警务实践为修复高风险时代社会信任关系提供了重要启示。马长林几十年如一日,一直做好事、做善事,无怨无悔,这就是一种境界、一种胸怀。马长林的存在价值在于,如果我们的干部、公职人员都能象他那样,我们这个社会就会很和谐、很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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