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3月28日讯(记者阮蓓茜) 面对小微企业的发展困境,我省及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政策落实情况如何?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省政府有关负责人作我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中小微企业是我省的特色和“名片”,截至今年1月底,全省小微企业56.9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7%,其中小型企业13.6万家、微型企业43.3万家,共吸纳就业1178.5万人,占所有企业的55.5%。
近年来,我省小微企业发展遭遇严峻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生产经营难度加大。去年10月以来,我省及时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在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鼓励创新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据统计,去年,全省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约60亿元,集中减征4项社会保险费15亿元。
随着中央和省各项政策的贯彻实施,我省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依然存在部分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在对全省小微企业发展的调研中,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分析,一些财税政策难以惠及小微企业,比如,我省去年共争取中央财政5.91亿元用于发展中小企业,省财政安排各项专项资金1.75亿元,但这些专项资金申请条件较高,大部分小型企业难以达到,微型企业更是难以问津。
“目前,我省小微企业统计指标体系还不健全,统计指标不完整、不规范,许多数据只能靠测算,难以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小微企业实际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扶持政策的落实。”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调研中发现,一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够,一部分市县没有设立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一些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没能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而且部分政府职能部门在行政执法、履行职能时,仍存在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以罚代管等现象。
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扶持力度,要求各地抓紧按照规定建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不折不扣地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力争小微企业税收优惠额在去年基础上再提高10%以上,并着力规范公路通行费、银行收费以及依靠部门影响和行业垄断地位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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