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29日讯 3月28日,记者从宁波市农业局了解到,今年宁波市将进一步加大对粮食生产扶持力度,努力实现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总产量比上年有所增加。
今年,宁波市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早稻价外补贴进一步提高。严格执行国家发布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今年宁波市稻谷最低收购价将不低于省出台的最低收购价,小麦继续由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行定点定时收购。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按订单收购市内种植户生产的稻谷和小麦,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
为鼓励种植早稻,今年将提高早稻价外补贴标准,由每50公斤价外补贴18元提高到23元,晚稻和小麦价外补贴标准保持去年不变,为每50公斤价外补贴15元。对交售订单粮食种子的农民也实行上述价外加价政策,杂交稻种子收购每50公斤价外补贴75元。
此外,宁波市继续实行粮食生产政策性保险,适当提高保险金额。其中,水稻保险金额由去年最高不超过500元/亩提高到600元/亩,小麦保险金额由去年最高不超过300元/亩提高到400元/亩,水稻和小麦保险费率保持去年不变。杂交水稻制种政策保持不变。稻麦种植大户收购环节补贴标准和秧盘补贴政策也保持不变。
记者还了解到,今年宁波市将在去年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新增10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化建设任务,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亩1000元。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化建设的主要内容为农田沟、渠、路以及集中育秧点、河道疏浚等建设,通过标准化建设使农田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确保能正常使用10年以上。
今年将继续鼓励扶持农机“五统一”服务,对粮食生产服务组织开展“五统一”服务,并按服务指导价标准收费的,功能区内每亩每季作业补贴80元,功能区外补贴60元;对种植大小麦20亩以上且全程机械化作业的农户,给予每亩20元的农机作业补贴;对机械收获油菜的农户,每亩给予40元的作业补贴。
据悉,今年早稻育秧大棚建设补贴也有变动,将按GP-622单栋钢架大棚6元/平方米。GP-825单栋钢架大棚8元/平方米,连栋钢架大棚30元/平方米,玻璃温室3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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