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三瓶是患者原服用药物,左三瓶是在神州药店购买的药物。
浙江在线03月30日讯 “药房把卖给我姐姐的药抓错了,致使我姐药物中毒。原本药房承认自己卖错药,并愿意赔偿,可时隔半年多,药房竟然矢口否认了。”3月27日,椒江葭沚街道的郑女士给本报维权热线打来电话。
药物中毒,家属称是药店卖错药
郑女士告诉记者,她姐姐郑爽(化名)今年28岁,13岁时,不幸患上了精神分裂症。这些年来,她姐姐虽一直在服药,但生活尚能自理,几乎与正常人无异,平常还能做做来料加工的活,每月能赚1000元左右。
郑女士说,去年7月3日,她母亲曹女士见到女儿平常服用的药物吃完了,便拿着郑爽平常服用的奋乃静片、氯氮平片、盐酸普萘洛尔片这三种药的盒子,来到葭沚街道的神州药房购药。由于不识字,曹女士让药店的老板袁女士对照着药盒子抓药。
她还说,当时母亲每种药各买了三瓶,回家后便按照此前的药量给女儿服用。
没想到了7月10日下午,郑爽突然摔倒在地,神志不清,并四肢抽搐、口吐白沫。
家人发现后,立即将其送往台州市中心医院急诊。
医生诊断其为“继发性癫痫、药物中毒、精神分裂症”。
“当得知药物中毒后,我立马查看了姐姐服用的药品,这才发现,姐姐一周以来服用的三种药,其中两种与之前服用的不同。”郑女士说。
“原来,药店错将盐酸氯丙嗪片、盐酸苯海索片作为氯氮平片、盐酸普萘洛尔片卖给我母亲了。”她说,尽管药店错卖的那两种药也是治疗精神病的,但日用药量明显不同。
“其中,盐酸氯丙嗪片每天服2~3次,每次1~2片,日最高服用量是6片,但姐姐是按照原来每天2次,一次6片的药量来服用的。单单盐酸氯丙嗪片,姐姐一天就服了12片,并连续服了一个星期,难怪会造成药物中毒。”
“而且姐姐原先没有癫痫,现在却被医生诊断出有癫痫,是否与服用了盐酸氯丙嗪片有关呢?”郑女士说。
药店曾承认卖错药,但过后矢口否认
2011年7月12日,郑女士和母亲来到神州药房,向药店老板袁女士说明情况,并讨要说法。
在郑女士提供的当日双方当面协商的录音里,记者听到袁女士说了这样一句话:“那天店里太忙了……已经卖错了,先把病治好吧。”
经台州市中心医院进行护胃、促醒、护肝、补液等治疗后,经医院同意,郑爽转至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并一直治疗到当年的9月10日出院。
可没想到,出院不到两天,病情又再次发作,无奈之下,家人又将郑爽送往医院治疗了64天。
此后,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一直协商不下。
郑女士告诉记者,一开始,袁女士表示愿意赔偿几百元,后经葭沚街道相关部门协调,袁女士表示愿意赔偿1000元。
“我姐因为这次药物中毒花掉的医药费就达36983元。”郑女士说,后来律师帮她算了笔账,如果加上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神州药房应该赔偿63983元。
“但没想到的是,我们双方在椒江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时,药店老板竟然矢口否认,说自己根本就没有卖错药,这让我们全家人都很愤怒。”郑女士说。
药店表示愿意私下和解
3月28日下午,记者联系到神州药房老板的袁女士。
袁女士表示,自己卖药已有30多年,平常做事都很认真,不可能会卖错药。
“退一步说,即使卖错药,那两种错卖的药也是治疗精神病的,病患吃了也不会有问题。”
3月29日下午,袁女士来到报社。
她告诉记者,去年年底时,她曾抱着同情的态度,表示愿意给予郑爽一定的补偿,也不止一次地向郑女士催要过郑爽在医院的治疗发票。“即使是赔偿,也应该是一个合情合理的数额。”
“即使现在双方已经闹得非常不愉快了,但我依然诚心想私下和解。”袁女士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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