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30日讯 在短短9个来月时间里,作案达20多次。更令人咋舌的是,这个贼骨头竟然能在一夜之间,顺着外墙把20多层的居民楼从上往下偷个遍。大到成叠的现金,小到半个西瓜,见啥拿啥。
只不过,这个“身手不凡”的窃贼,最终因他的一个致命失误落网了——20多次偷的都是同一个高档小区。3月29日,他被青田县检察机关正式批准逮捕。
这个窃贼姓方,23岁,江西婺源人。2009年下半年从老家来到青田打工,干的是装修的活计。也正是那段时间,工作上的“便利”,让他对青田一些高档小区的房屋格局熟记于心。
在干了一段时间后,方某觉得搞装修钱来得慢活又特别累,一心想着衣锦还乡的他,心一横,就干起了偷鸡摸狗的事情。
在经历了2010年几次小试牛刀后,方某发现自己在这个“新行当”里还算是出类拔萃的——身手好、胆子大。到了2011年3月份,他瞄准了自己出租屋附近的一个高档小区,开始了他疯狂的作案史。
据检方介绍,在小区里几次成功的作案后,方某的胆子越来越大。2011年11月份的一天凌晨,他一口气爬到了小区一幢房子的顶楼——28楼。在没有借助任何绳索的情况下,他就顺着外墙,一层一层地往下偷。最多的一户人家里,一次就被偷人民币38000元,外加400欧元。
不光是偷现金,方某几乎是见啥拿啥。从密码箱、笔记本电脑、手机,再到香烟、腊肉和干菜,甚至是户主吃剩下的半个西瓜、一瓶酸奶,也统统在他搜刮的范围之内。到了2011年12月底,方某已经在这个小区先后作案了20多次。
每次作案之后,方某都会在被窃人家里留下一张字条,上书:“不要报警,我只为了钱。”
在发了一笔横财后,去年春节回家,原本寒酸的方某潇洒了一把。不仅给了家里20000元钱盖房子,还送上了15000元的红包。只不过,他对父母的说辞是:自己打工赚来的。
但是,毕竟在同一个小区里,短时间内发生如此多的窃案,青田警方早已是憋着一口气要抓住这个能飞檐走壁的贼骨头。年后,当方某返回青田,准备再大干一场时,警方已经把他堵在了出租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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