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注册资本成立空壳公司
因为没有资金,嘉善某化工公司综合楼工程拖延至2008年8月还未完工,张某先前挂靠的公司接管后完成了扫尾工作及附属工程。
2009年2月至3月,张某因负债累累,先后将平湖、西塘两个工地转包给了他人承建。据许多受害企业反映,2009年春节,张某就已经携款潜逃了。
张某逃跑后,高利贷债主们将目标转向沈某,加紧对他进行逼债。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的债务,压得沈某几乎喘不过气。为此,他决定成立一家公司,专门进行合同诈骗来还债。
2009年3月,沈某在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嘉善某担保公司的42岁女会计李某,将成立公司的手续交由她来办理。李某在明知沈某无注册资金的情况下,向他人借了300万元用于验资,验资后立即抽逃资金,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了空壳公司——嘉善富邦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空壳公司成立后,沈某疯狂进行诈骗活动。为骗取受害企业的信任,他常常利用当前钢材、建筑模板行业的特点,以先支付小部分货款的方式,让受害企业尝点甜头,并逐步套牢,随后以周转资金为名拖延欠款,最终逃之夭夭。
2009年7月17日,沈某经人介绍,以富邦公司名义与某建筑模板厂签订2万张模板的供应合同,一个月时间,沈某派人提取了2.2万张模板后低价销售,诈骗财物价值57余万元。
●债主助纣为虐成诈骗共犯
值得一提的是,此案中,高利贷债主朱某、姚某、颜某因急于冲抵债款,竟助纣为虐,借富邦公司名义多次为沈某介绍生意客户实施诈骗,完成了从放高利贷到逼债,再到沆瀣一气、合伙诈骗的角色转变。
朱某和沈某同村,早年曾做过木匠,2003年与沈某合伙经营拉丝厂,生意亏本后关门。张某和沈某在承接工程时,向朱某、姚某、颜某等人借过高利贷。
眼看沈某还不出债,债主们便利用各自的社会关系帮沈某联系建筑材料商,骗得材料后低价卖掉冲抵沈某的欠债。2009年8、9月间,沈某等人以公司需要扩大生产为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开中介公司的郑某多次借款共计71万元,并以多张金额不等的空头支票作抵押。2009年11月借款到期后,沈某“人间蒸发”,郑某这才发觉上当。
在这个空壳公司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狡诈的沈某扮演着幕后老板的角色,他精心组织策划了一出出骗局。
2009年7月16日,沈某为了掩饰犯罪行为,在股东董某离开公司后,将无任何资金投入的干窑人阿仁变更为法人代表,成为其傀儡,而颜某则成了公司的副总,他们开始为沈某行骗提供更大的便利。
其间,沈某两次因为拖欠多家企业货款,出现无企业为其续约和供货的局面,阿仁和颜某粉墨登场,以富邦公司名义与两家木业厂签订合同,骗走货物价值20余万元。
沈某的“军师”戴某是专门帮助联系介绍客户的,他每接到一笔生意,都会得到一笔奖励。
●抽丝剥茧警方摧毁诈骗集团
1年多时间,15家企业被骗财物600余万元。该案涉案人数多、案情复杂、取证难度大。
2009年12月16日,嘉善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誉亨木业报案,经初步侦查于12月19日正式立案。此时,张某、沈某都已逃匿。
2010年3月,警方对富邦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汇款、验资账户、资金进出、支票申领情况、资产负债表等进行查询,结果许多数字显示为零,结合其他相关证据,警方认定这是一家专门为了诈骗而成立的空壳公司。
随着调查工作的深入,这起特大系列性合同诈骗案逐渐浮出水面。警方历时2年多时间,走访多名受害人、证人,对价格鉴定结论书、送货单、购销合同等证据进行提取固定。
经过艰苦侦查,警方雷霆出击,2010年5月,沈某最先在江苏落网。2010年12月底,警方在上海闵行区抓获张某。去年7月至8月,朱某、姚某等6人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
张某、沈某归案后交代,他们在犯罪活动中,雇用了几个工人专门拉货,经常是车开到半路,就掉头往废品收购站跑,低价卖了换钱还高利贷。在平湖建筑工地上,他们仅做了基础,用的模板、钢筋不足5万元。
2011年5月,沈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60万元。2011年9月,颜某、朱某等5人分别被判处4至10年有期徒刑。女会计李某因犯虚假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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