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教育04月10日讯(见习记者 俞雯祺)今天上午,中国政府网上挂出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这意味着争论很久的校车安全问题终于纳入了法制轨道。记者第一时间联系浙江省教育厅,得知浙江省校车实施方案已经基本成形,近日将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进行适当调整,不久就会公布。
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高中学生上下学将不纳入校车服务范围,幼儿入园以保障幼儿就近入园和由家长接送为原则。除此之外,校车还享有路上优先权,校车遇交通拥堵时可优先通行并可占用公交专用道。对于之前校车事故中最常见的“超载”现象,条例也明确指出校车超载将从重处罚。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已于今日起正式实施,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该条例的实施办法。据悉,早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透露,浙江省已有了初步方案。
今天下午,记者致电省教育厅,校园安全管理处处长潘伟川告诉记者,我省的校车实施方案已经基本成形,近期将根据国务院的要求进行适当修改,做好衔接。
潘伟川认为,国务院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很细致,有些条例要求很高,如“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第二条)。省教育厅当时的设想是各地市不设统一的标准,但是该条例出台后,将要开会讨论,进行修改,以符合国家的要求。
究竟浙江省的校车方案会有何不同,有没有新的举措和模式?潘伟川表示具体内容还不能透露,但是已进入最后阶段,在和国务院的方案做好衔接后就会公布,相信在近期内就会有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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