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2日讯 没看房产证就签了合同;为少交税做低了房价;自己买的房子原来被押给了高利贷;还了高利贷,房子还和其他房产绑定抵押了180万元。当买家——安徽人老孔发现这一系列问题时,却发现难以全身而退了。
对攒了十年钱才终于下手一套二手房的老孔来说,这一打击不小,家里更是因为已经付出的40多万首付而鸡犬不宁。老孔苦笑着说,等这桩事解决了,他再也不敢买房了。
便宜房
原来有大陷阱
老孔和妻子从老家安徽来杭州打工十年了,因为孩子的读书问题,想买套房子落户。看来看去,看中了下沙伊萨卡国际城一套小户型,98平方米,82万。最吸引老孔的,就是这个价格,算下来单价才8367元/平方米。而周围相邻的其他楼盘单价约在1万多点。
谁知道签合同时,卖家提供不出房产证。中介公司经纪人告诉老孔,因为房东资金紧张,房产证暂时押给了高利贷,需要先还20万元高利贷才能拿回房产证进行交易。经纪人还肯定地告诉老孔,房产证绝对没问题,只要老孔把首付付出,房东拿去还高利贷,就可以交易了。
因为价格实在诱人,3月13日,老孔在没看到房产证的情况下签了合同。为了少交一点税,老孔又听从中介的建议,做低了价格,然后把首付35万元打进了中介公司的监管账户,又把7万元现金给了房东,作为装修补偿款。老孔同意中介把35万元打给房东,由房东去偿还高利贷。
老孔很快看到了房产证。一打开房产证,老孔傻眼了,房产证上标明该房产还有抵押贷款。他和经纪人来到抵押银行,被告知,这套房源与房东的另外一套房产绑定,共抵押了180万元。意思很明确:如果要交易,必须先把这两套房产的抵押全还清。但180万元抵押,何时才能还清?
听说买的房子出了事情,家里乱成了一锅粥。老婆的奶奶一急吵着要来杭州,结果旧病复发去世,老孔的父亲也生病在家,而老婆更是急得要跳楼……
艰难的退房之路
老孔与中介经纪人找到了房东家里。房东一开始只是推托,说,还清抵押是他的事儿,不要老孔插手。后来逼得急了,房东问老孔,这房子到底还想不想要。老孔说,既然抵押无法还清,房子当然无法交易。房东答应还钱,但钱已经花出去了,又用什么来还?
老孔及家人开始一遍遍去登门讨债。陆陆续续也收到了一些钱,先给了5万,又给了4万,又给了1万……就这样,到4月初时,房东把35万元还上了。但对于7万元的“装修补偿款”,却是无论如何不肯还了。不仅如此,房东还去中介公司,单方撤销了网签合同。
如今,中介公司一个劲地催老孔把这个事结了,他们也会把当初收的2万元意向金还给老孔。但老孔却心不甘情不愿。同时,他也陷入了深深的纠结:签了解除合同,就意味着那7万元再也拿不回来了;不签,2万元意向金也拿不回来,而且他去要债时经常会碰到其他的讨债者,房东确实也无力偿还。
老孔唯一感到庆幸的是,在他和家人的不懈努力下,终于还是讨回了35万元。他告诉记者,他和老婆年收入6万元,辛苦了十年才终于攒到首付买的房子,却遇到这么多事儿,以后不敢再在杭州买房了。
律师说法
房东应承担违约责任
对于老孔的无奈,记者请教了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的陈钟律师。陈钟律师表示,因为房东单方解除了合同,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老孔可以要求返还购房首付款,并按合同要求房东依法支付违约金。对老孔来说,这是最简单的起诉理由。
撇开卖方,中介公司也有责任。杭州市房管局2005年5月8日起实施的《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的通知》中明确表明,房产中介应当遵守:“及时、如实将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合同各方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房屋情况等告知委托方和合同他方”。而这家中介公司显然没有按照相关的规章制度办事的。
有业内人士建议老孔,可以去房管局去投诉这家中介公司。但老孔说,其实他自己也有责任,当初就是贪了小便宜,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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