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用户转让健身卡商家索要转让费 是一种不平等条款
2012年04月12日 10:23:20

   浙江在线04月12日讯 “在电脑里更改一下名字就要200元,这也太坑人了吧。”4月11日,温州永嘉的周小姐反映,她将一张健身卡转让给他人时,遭健身会所索要所谓的“转让费”。工商部门有关人员认为,健身卡应该被视为消费卡,不能定人使用,即便合同中有“转让费”约定,也是一种不平等条款。

  去年5月份,周小姐在永嘉瓯北的力道国际健身会所办了一张健身卡,卡的有限期为2年。日前因工作需要,她将住所从永嘉瓯北搬至上塘。为此,她准备将手头的健身卡转让给居住在瓯北的一个同事。

  前天,她向健身会所咨询有关转让卡事宜时,被告知转让健身卡需支付200元的转让费。周小姐认为,健身会所只需在电脑里更改一下名字,这么简单的一个步骤,就需要200元,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

  4月11日,该健身会所一负责销售的工作人员称,该会所转让健身卡确实需要支付200元转让费,这在办卡时已经在协议里跟客户约定好的。

  4月11日,记者以办卡为由,对东方、百盛等多家健身俱乐部或会所进行调查,发现大多商家都有类似“转让费”的规定,转让费从100元至200元不等。其中,一商家还对转让作出特殊限制,转让对象必须是“新人”,即不能是老会员,否则不能转让。

  对于转让费是否合理的问题,浙江青鸟律师事务所律师董利湖称,关键要看转让时有否对商家增加其他额外的义务,如果单单只是在电脑档案里更改一下名字而已,那么这种所谓的“转让费”就显得不合理。

  市工商局市场合同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健身卡类似于消费卡或消费券,不能定人使用,消费者之间相互转让,商家不应该收取费用。即便商家在协议中有转让费的规定,那也是一种不平等条款。

  工商部门提醒,购买健身卡之前,要与经营者签好协议,约定出现休假、外出或患病等情况时,健身卡的延期或转让、退卡退费等问题。在签订格式合同时,应该提高警惕,仔细阅读条款内容,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发现条款有显失公平的内容,要及时提出。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记者 黄云峰 编辑: 陈丽丹
16国老外浙江农村体验过年

16国老外浙江农村体验过年

每日关注
  • 一线湖景房成露天厕所 新年愿望不再有人随地大小便
  • 大头儿子官司上身 杭州公司向央视动画索赔156万元
  • 传销“老总”在咖啡馆里开年会 被诸暨警方一锅端了
  • 每10分钟攻击三国主题网游 玩家和游戏公司彻底抓狂
  • 环卫工人愿年轻人少放点鞭炮 盼着回家吃一顿团圆饭
相关阅读
  • 温州市区一住户嫁女儿放烟花 18楼住户阳台起火
  • 温州华盖山人防商场内衣店冒烟(图)
  • 温州最“贵”景观道路南仙堤 不堪重负很“受伤”
  • 有人18岁患了“帕金森” 温州中青年患者趋多
  • 时速90公里两度被拍 温州市民不服状告高速交警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浙江公安践行“平安浙江”大型报道
    浙江公安践行“平安浙江”大型报道
  • 迎接G20 人人讲文明——做文明有礼浙江人
    迎接G20 人人讲文明——做文明有礼浙江人
  • 开局之年谋新篇-聚焦2016全国两会
    开局之年谋新篇-聚焦2016全国两会
浙江即时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