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2日讯 海宁袁花镇的一对年近不惑的堂兄妹,因为一笔数额较大的货款而吵吵闹闹,兄妹情谊断了三年多……
堂兄妹为货款撕破了脸
张芳和老公开办了一家太阳能厂,生意红火。当时她见堂兄张强生活有些拮据,便提出让他到外地代销自产太阳能,然后从销售所得的费用中抽出一定比例作为张强的报酬。张强见报酬丰厚,虽需长时间在外地,但仍欣然答应。
2009年,张强在销售一批太阳能后未将货款付给张芳,只写了一张欠条,欠条上写明欠货款20万元,便一直没有下文。张芳虽经多次催讨,但张强一直以张芳让其代销的太阳能有质量问题导致自己被买家投诉为由拒付货款。同时,张芳也需付货款,张芳的丈夫也抱怨当初就不该找张强来做代销,一时间张芳对这位堂兄的不满情绪急剧上升。
2010年10月,张芳在数次催讨未果的情况下向海宁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张强支付货款,法院判决张芳胜诉。然而张强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后来张芳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张强在支付了5万元后又拒绝支付。
2011年9月28日,张芳再次到张强家中催讨货款,期间两人情绪激动,争吵中伴随着肢体冲突,张强用一铁锹将张芳打伤。此时的张芳,对堂兄张强的不满情绪已经升级为满腔怨愤。
司法调解缓和兄妹矛盾
今年2月12日,张芳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并请求法院给予张强从重处罚。2月16日,张强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刑事和解,并申请对与张芳之间的债务问题一并调解。
2月22日,张芳通过其律师表示,如果张强愿意一次性全部履行债务并赔偿自己所受到的伤害,会谅解张强,同意和解。
3月5日,袁花司法所收到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调解函,表示张芳与张强的情况符合刑事和解条件,委托司法所对其进行调解。
司法所在接到委托函后,当即与双方律师取得联系,在初步了解当事人的情况后,发现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不统一:张强虽首先提出和解申请,但他对张芳提出的一次性全部履行债务的要求并不认可,而张芳则表示,这是她谅解张强的唯一条件。
调解员对张强进行劝解,告知其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必须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现在张芳有条件地同意谅解,是能够免于刑事处分的唯一机会;对张芳则重点让她体谅张强的经济状况一直不太好,考虑到兄妹亲情,能否退让一点。
同时,调解员通过多方做工作,力争化解张芳与张强间的矛盾。
3月26日,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张强表示,虽然自己经济不宽裕,但还是拿出十万元作为货款,并将余下的货物退还给张芳。而张芳也同意了张强的提议,表示将向检察院提出刑事谅解申请。
近日,张芳与张强在司法所履行了协议内容,这一对磕磕绊绊三年多的堂兄妹最终还是维持了兄妹情谊关系。
(文中所涉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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