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19日讯 小付出事的时候才33岁。去年1月15日,她因精神疾病复发入院治疗。5天后的早上,丈夫去探视,眼睁睁地看着一个馒头要了她的命——被噎窒息,抢救无效。
家属去年开始打官司,要求医院赔偿63万元。去年6月第一次开庭,昨天西湖区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没有当庭判决。
其实,精神病人被馒头甚至饼干噎死的事情发生过好几次,这是巧合吗?
馒头是患者自己吃的还是护士喂的
无论是去年6月9日,还是昨天的庭审,双方有两个争议焦点。
一、出事时喂食有无不当?
家属说,小付的嘴里被塞满了馒头,护士喂得太多太快。
医院说,是她自己吃的,医护人员在旁边看着。
二、抢救措施是否得当?
家属说,抢救不及时,措施不得当。
医院说,护士立即拍背、倒立、挖食,后来叫来医生,用了吸痰器,取出馒头碎片,该做的都做了,认为这纯属意外。
第一次庭审时,医院申请了医学鉴定。昨天,鉴定报告在庭上被出具。
医学鉴定报告说医院承担次要责任
承担鉴定工作的是浙江医学会医学鉴定办公室。去年鉴定时,专家组成员包括护理专家、急危重病学专家和精神病学专家。经家属的要求,事发医院的医生回避。
最后,鉴定认为“未能及时打开气道”,也就是说还有可以采取的抢救措施而没有使用。所以,认定医院存在一定医疗过错。医疗过错和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院方承担次要责任。
但这份鉴定报告让家属很不服气,他们觉得是不是漏掉了什么。
家属代理人说,为什么不说说喂馒头合适吗。一大清早,干食馒头,别说病人,就是正常人也会觉得吞咽困难,何况还是一个病人,而且她前一天因吞食异物还做过胃镜,对食道这些都会有所刺激。
分析得更深入一点:院方在“安排食物”上是否得当,为啥只有馒头而没有流质?院方在“安排进食”上是否得当?且不论到底是喂还是病人自己吃,至少专业医护人员在场的情况下,怎么会吃成这样?
法官认为,医学鉴定就是针对整体医疗损害后果做出的,鉴定结果清楚而明白。
法院没有当庭判决。事后法官说,还是想再调解调解。
精神病人噎死时有发生
记者以“精神病人噎死”为关键字在网上搜索,类似不幸事件不少。
最近一例是今年2月,北京某法院刚刚判了一起相似的案例,一位精神病人捡食了一个馒头被噎致死。家属将医院和护理公司都告上了法庭。最后法院审理认为,医院最后没有做气管切开建立人工气道进行抢救,所以承担相应赔偿责任(30%),赔偿21万元。
此外,重庆、黑龙江、安徽等地都发生过类似不幸,除了馒头、饼干,精神病人还有吃苹果被噎致死的。
记者就此向省内精神疾病专家请教。专家表示,噎食窒息在精神病人中常有发生。很多治疗精神病的镇定药物都会增加食欲,这在精神病人身上就会表现得狼吞虎咽,再加上长期服用精神病药物往往还会引起多种饮食障碍,比如咽喉肌供给失调、吞咽反射不灵敏等(此案中的小付有8年精神病史,多次入院,长期服药),所以,噎食就相对容易发生。
当食物不能顺畅通过食道时,食道压迫气管,就会窒息。而窒息的抢救只有几分钟。专家说,药当然是要吃的,这个问题的探讨价值在于及时抢救、措施得当。
2009年《中国医学创新》杂志上有一篇论文,题为《精神病患者噎食死亡三例报道及防范对策》,作者提出的几点防范措施很有针对性:长期服药的精神病患者要半流质饮食,护士要在旁指导慢嚼细咽;针对一些狂躁患者,因食欲亢奋不能自控,不要直接给他馒头,而是应该掰成一小块一小块泡在汤中,等浸泡软了才允许进食;不要让患者把没有吃完的馒头等带回房间。
尽管,法庭上医院反复强调这是“意外”,无法预见。但是,对小付的丈夫来说,已经永远失去了妻子。法庭上,他带了很多妻子的照片:她在做家务、她在看书……娴静美好,他说,不发病的时候,她还准备自考。
小付生前是会计,虽然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但丈夫真心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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