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雨伞付款时漏刷超市要求消费者十倍赔偿
2012年04月19日 08:45:20
超市所要求的十倍赔偿
没有法律依据
浙江鲁大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卢俊说,这件事情所涉及的事项较多,需逐一予以分析:
一、超市不是权力机关,无权对消费者进行搜身。如果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坚决予以抵制,并向公安机关报案。此外,超市方在遇到疑似盗窃的情况时,应先行与消费者进行沟通,若无效可再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超市所要求的10倍赔偿没有法律依据,消费者可不予理会。
三、如果消费者所述的情况是真的,超市方及保安强行从消费者身上取走100元现金及从消费者的购物卡中拿去220元余额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四、超市无权限制消费者的人身自由。如果消费者遇到此类情况,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达到一定程度,可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五、超市以“偷窃”给消费者下定论,这是对消费者的人身侮辱。因此,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超市方应诚恳地赔礼道歉。
卢俊认为,消费者因疏忽而漏付钱的现象较为常见,一般超市会设置警报感应设施来预防此类现象的发生。“我觉得,超市方在发现消费者漏付钱款时,最先应该做的是善意地提醒消费者,而非戴着“防贼”的有色眼镜。”
卢俊说,事情发生后,超市方应表现出更多的诚意,比如,公开道歉、赔偿沈先生因此遭受的损失。“如果双方协商不成,沈先生还可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可诉求精神损失费、赔礼道歉、损害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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