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4月25日讯 保障房政策本是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良政。然而,各地却屡屡出现违规骗购、骗租保障房的现象。
为什么这些违规者能屡屡得手?
“在实施救助和保障过程中,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存在许多困难。”市政协委员、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诸国平说。
为了让保障房分配能更公开、透明、公正,诸国平透露,今年宁波将加快推进宁波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
这一平台建成后,就可以杜绝骗购骗租,“把有限的资源用于真正需要保障的对象”。
保障房建设 今年目标:开建1.59万套,基本建成5800套
记者:根据省政府下达的要求,今年宁波市要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1.59万套,其中公租房1万套。截至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如何?
诸国平:这一任务,到目前,宁波市已完成全年总任务量的一半。
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已新开工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69万平方米共7902套,其中公租房23万平方米共3587套。
根据省政府目标要求,今年宁波市还要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5800套,其中竣工5000套;新增廉租住房货币补贴1100户。
到目前,全市已经竣工保障性安居工程15万平方米共1744套。同时,全市新增解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604户,其中廉租住房新增实施保障1624户,销售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980套。
记者:下阶段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是怎么样的?
诸国平:十二五期间,宁波市将进一步构件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其他保障方式为辅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全市计划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5万套以上。
惠及人群 2015年年底前,可基本满足宁波城镇困难家庭住房需求
记者:5万套公租房,对宁波市民意味着什么?能不能具体说一说?
诸国平:按照这个规模,到2015年年底前,宁波将基本能满足人均年收入在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
记者:自从宁波启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来,到目前为止,有哪些形式?已有多少人受惠?
诸国平: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起步于2002年,至今已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其他保障方式为辅、非成套房改造和老小区整治同步推进的,较为完善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累计惠及家庭36.2万户。
记者: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出台,是为了保障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但“开着豪车住经适房”的怪象,各地偶有发生。宁波如何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诸国平:保障房的分配,要做到让有限的资源用于真正需要保障的对象,首先要尽量在政策上堵住各种漏洞。为此,宁波已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如2007年的《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2009年的《宁波市限价房管理办法》,2010年出台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了保障对象、准入条件、分配政策等。
另外,对申请人的资格,采用街道、社区、民政、房管等多部门联合审核。阶段性审核结果和最终审核结果,也会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和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制度建设 宁波年内启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杜绝骗购骗租保障房
记者:我留意到,在刚闭幕的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上,有一份建议要求“加快我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平台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财产的核定。
诸国平:是的。目前在保障房分配中,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定主要依靠工作单位和街道把关,尽管民政部门和街道社区做了大量工作,但确实存在个别家庭弄虚作假骗补骗保的情况。
上海、杭州等城市从2010年开始试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宁波去年在慈溪、鄞州两地也开展了类似试点。目前,民政部门已启动相关工作,今年内将在全市逐步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并研究制定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
记者:这个平台包括哪些内容?怎么运作?
诸国平:简单来说,就是调查清楚宁波市所有居民家庭的经济状况,然后建立一个数据库。这些数据对房管部门特别有用,以后如果有人要申请保障房,只要到这个平台上一核对,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是否属实,就一目了然,也就能彻底杜绝骗购、骗租、骗保等情况。
记者:要实现这一平台的建设,您觉得应该做些什么?
诸国平: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应该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工商、住建、公安、社保、公积金中心、人行、银监、证监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相互配合,尽可能实现各部门一体化的数据联网,并建立全市统一的查询平台。数据确实无法联网的,由责任部门根据需要开通网上查询热线。当然,如果有涉及个人隐私的,查询部门可以要求申请人给予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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