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认不要紧 只要证据确凿“零口供”小偷被拘15天
2012年05月02日 09:05:20
浙江在线05月02日讯 河南省新蔡县的王某虽然不承认自己行窃,但警方在掌握其确凿行窃证据后,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4月25日凌晨,赵先生和几位朋友在定海环城南路一家海鲜夜排档吃夜宵,他将手提包放在了身后。凌晨1时许,一名陌生男子蹲在赵先生身旁,趁其不备拿走了他的手提包。“有人偷包! ”该夜排档老板大喊一声,向陌生男子追去。随后,赵先生和朋友一起围追小偷。陌生男子边跑边将手提包扔在环城南路上,但他们三人仍紧追不舍。
眼看着小偷要跑进观音桥的弄堂里,停在弄堂口的一辆汽车挡住了他的去路。慌乱中,小偷准备跳过汽车引擎盖逃脱,但他的脚被引擎盖钩住,摔倒在地上。赵先生和朋友立即冲上前把小偷抓住并报了警。
但行窃者王某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却辩称,自己只是在附近喝酒后路过此地,看到有人吵架就去劝架,不记得自己有行窃的行为。警方调取了当时的监控视频,经多方调查取证,确定王某为盗窃未遂,王某因此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5天。
来源:
舟山网
作者:
陈妤 金朝娜
编辑:
丁波(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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