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3日讯 月中旬,宁波市教育局出台2012年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规定公办小学择校比例不超过5%。
昨天,海曙、江东、江北和高新区都出台了2012年小学招生的详细政策,进一步明确规定,今年各区公办小学实行“零择校”。
各区教育局重申,招生过程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进行认字、写字、认读汉语拼音、计算等测试,各小学不得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另外,今年各区放宽了地段生的录取标准,在本学区有户口无房产的学龄儿童,也有可能就近入读。
有房产无户口家庭的适龄儿童
也可能就近入读对口学校
在录取方面,往年虽然也是按地段录取,但要求较为严格,要求学龄儿童和父母的户口、家庭房产(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儿童父亲或母亲)均在相应学区,才能就近入读对应的公办小学。
今年降低了地段生的门槛。与往年最大的不同是,老三区及高新区在“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下,有房产证没户口家庭的适龄儿童,也可能就近就读服务区内的学校。
海曙、江北、江东三区的录取顺序基本一致。其先后顺序为: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宅房(且户口簿和房产证户主均为儿童父亲或母亲)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
(2)以下各类需在户籍所在服务区就读的学龄儿童:
A.父母双方在老三区及鄞州区、高新区内无自有住宅房,而学龄儿童及其父母的户籍均挂靠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B.父母双方均为丧失监护能力的残疾人,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的学龄儿童;
C.父母双双出国留学(工作),而跟其委托监护人生活在一起的学龄儿童;
(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自学龄儿童出生之日起就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住宅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
(4)父母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内有住宅房(房产证为儿童父亲或母亲所有),但户口因故无法迁入的学龄儿童。
按照以上录取顺序,当录取到某一批次学龄儿童时,如果已超过该校招生计划,则该批次学龄儿童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意见及公平、公正的要求确定录取名单。该批次未录取和该批次后的学龄儿童由教育局统一安排学校入读。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符合四个条件可入读公办小学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报读四区公办小学,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
(2)父(母)在四区有相对稳定职业,持有劳动合同原件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达一定期限(江北、高新区6个月及以上,海曙、江东一年以上),或取得工商营业执照(附完税证明,江北、高新区6个月及以上,海曙、江东一年及以上);
(3)父母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父母双方暂住在四区达一定时间(江北、高新区规定6个月、海曙、江东一年以上),并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居住证》(或《暂住证》)和暂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两证地址相符。
今年首次实行集中报名
另外,四区公办小学今年首次实行集中报名。
其中,本地学龄儿童的集中报名时间为5月13日至15日。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的集中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19日。
此外,各区都重申,要严格控制新生班额,原则上普通小学每班40人以下,小班化教学试点学校每班30人以下。特殊情况超过班额的,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否则不予学籍注册。
同时,各区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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