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03日讯 到商场超市购买食品,不少市民总是习惯反复查看保质期,担心买到快到保质期限的食品。不过,这个担心从这个月起就能得到解决了。昨天,记者从工商部门获悉,《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制度(试行)》(以下简称《临保食品管理制度》)已于5月1日起执行,“临保食品”销售行为将被全面规范。
《临保食品管理制度》对不同食品的保质期有了统一的界定。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下同),临近保质期为45天;保质期在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临近保质期为30天;保质期在90天以上不足半年的,临近保质期为20天;保质期在30天以上不足9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10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上不足30天的,临近保质期为2天;保质期在10天以下的,临近保质期为1天;国家有关标准允许不标明保质期的食品,不设临近保质期。
针对一些商场超市经常将临保食品和非临保食品混在一起销售的情况,工商部门将统一规范商场超市对临保食品的销售行为,要求食品经营者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管理制度,特别规定了大中型商场超市应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或专柜,并在醒目位置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柜”字样。同时,应根据食品特性,区分散装食品与预包装食品。
“未设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的,要在待售的每份临近保质期食品上粘贴统一的‘临近保质期食品’标签。”工商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表示。
不少消费者在日常购物中碰到过商家搞促销,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作为赠品,并将其与正常保质期食品捆绑在一起销售的情况。捆绑时,生产日期“恰好”叠在一起,或者“恰好”把“买一送一”的粘纸粘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上面,让消费者无法现场查看。工商部门表示,捆绑搭售的食品临近保质期的,必须标明“临近保质期食品”,不得隐藏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对于工商部门出台的这个新规定,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其实绍兴不少商场超市早就推行了。在市区欧尚等超市,记者看到超市已经专门开辟了临近保质期食品专柜,各种各样的临近保质期食品堆放其中,专柜上方贴着大大的提醒语,由于这些临近保质期的食品价格比较实惠,所以吸引了部分市民前去选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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