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昔日情侣,都是80后,男的是鄞州人,女的是北仑人。
两人原本是同事,共事期间,倒也没擦出什么火花。但去年年初,多年未见的两人在一次朋友聚会上重逢,彼此有了感觉。
当年3月,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一切按照“结婚模式”进行,见家长、商量婚事、买房……
因为女方希望婚后在老家北仑生活,男方为此卖掉了自己在鄞州老家的一套房子,筹了32万元交给女方作为买婚房的费用。
女方又拿出14万元,5月,两人在北仑大石碶街道某小区买下一套新房,总价近100万元。
虽然男方出了首付的大头,但女方提出,希望房产证上只写她一个人的名字,男方同意了。
眼看万事俱备,但买房仅仅三个月后,两人却因感情不和分手。
两人没有太多财产分割的问题,唯一的争议,是一起买的那套房子。
两人本来说好,房子归女方所有,按揭也由她继续支付,男方出的那部分首付钱,由女方偿还给他。
但女方提出,从买这套房到两人“散伙”,房价已经跌了不少(据粗略估计,目前市场价80万左右),既然当初是两人一起买房,现在损失也要共同承担。“还钱可以,但32万要打个折……”
男方不同意:“房价跌没跌、跌了多少很难认定,那32万是我们家的卖房钱,肯定是要全部拿回来的。”
双方协商不下,今年2月底,男方把女方告到北仑法院,要求女方返还32万元。
在法官的调解下,近日,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男方让步4万元,女方一次性偿还男方28万元,此后,房屋的按揭款等费用全部由女方支付。
法官:32万是男方借钱给女方还钱和房价无关
据承办法官介绍,这个案子里,双方因为事先没有相关约定,也未登记结婚,男方当初给女方的32万元,可以视为他出借给女方用于购买房屋,类似一般的借贷关系。如果男方不愿让步,女方是需要全额返还本金以及利息的,跟房价涨跌没有关系。反过来说,如果房价现在涨了,男方也无权要求女方多还钱。
法官说,这个案例因为房产证上只有女方一人名字,比较特殊,一般来说,情侣共同出资买房的,房产证写着两人名字的比较多,如果两人最后分手分割房产,如有事先约定就按约定进行,如果没有约定诉到法院,法院会按照各自出资比例来处理,有风险也要双方共同承担。
最近半个月,北仑法院接连受理了四起因恋爱买房产生的房屋产权纠纷案。
法官提醒,现在很多情侣都会在登记前就购买婚房,于是就有了很多恋爱时买房最后婚没结成要分割房产的事情,为免日后纠纷,情侣们还是尽量事先做好约定,留好相关凭据。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北璎 记者 蒋煜明
- 钱江晚报:买房政府有奖,意欲何为
- 试用期一个月变三个月钱越拿越少 劳工纠纷有法可依
- 男方说送雷克萨斯是为结婚 女方说他是在千金买一笑
- 法官提醒:共同买房时别忘了在房产证上挂名
- 金华一杂工摔成一级伤残 包工头赔还是建筑公司赔?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