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落败怀恨在心 瓯海村委会前主任雇凶伤人获刑
2012年05月10日 08:12:41
浙江在线05月10日讯 在村委会主任换届选举中落选了,居然心生恨意,前村委会主任暗中雇人将当选的新村委会主任砍成重伤。日前瓯海区法院就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瓯海区南白象街道上蔡村村委会前主任林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林某现年31岁,原系瓯海区南白象街道上蔡村村委会主任。在村委会主任换届选举中,林某不敌竞选对手,对新当选主任的陈某产生不满。去年4月,林某找来湖北籍男子潘某,让潘某教训一下陈某,潘某又纠集了舒某、马某、成某3名老乡作为帮手,并准备了辣椒水、菜刀及铁锤等作案工具,预谋伤害陈某。为此,林某支付2万元作为报酬。
当月21日上午,陈某遭到袭击,左小腿被砍,左踝关节大部分功能丧失,关节活动功能丧失50%以上。经鉴定,其伤残等级为八级。案发后,林某等人相继落网。
法院审理认为,林某等人结伙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重伤,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一审判处林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赔偿陈某经济损失20万元。潘某5年6个月、舒某5年3个月、马某5年3个月、成某4年9个月。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黄云峰
编辑:
陈丽丹
每日关注
相关阅读
版权和免责申明
- 鹿城、瓯海、瑞安三地小贷公司觅得“准掌门人”
- 吃空饷!永康市教育局技管中心原主任不上班领工资
- 温州泰顺前人大主任被带走 官方否认涉及立人案
- 索贿10余万元 松阳一村委会主任获刑十年半
- 北仑大碶街道让每名社工当一周“社区主任”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浙江即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