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4日讯 借了张自己的照片,又冒充别人随意签了个名。
女子小周觉得没什么,只不过帮帮朋友,可实际上朋友用她的照片做了一张名叫胡女士的虚假身份证,还让她假冒他人名义代签房产协议,进行房产诈骗。
真正的房主胡女士发现自己的房子被蹊跷过户后,向当地法院起诉。法院最终确认过户无效,将房子又过户到了胡女士名下。
昨天记者从海曙警方了解到,包括小周在内的三名诈骗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直到这个时候,小周才知道,冒充他人签名也构成了共同犯罪。
混账阿哥瞄上有房妹
宁海籍女子胡女士在鄞州万达广场附近有套公寓房,面积近40平方米。
这套房子由她父母居住,房产证等证件也都是放在那里。
胡女士的哥哥胡某没有正当职业,长期跟着一名姓姚的象山人混社会。
2008年一天,姚某找到胡某,要他想办法弄点钱。胡某无计可施,最后想到了妹妹的房子,想用这房子做抵押去骗点钱。
未经妹妹同意,胡某把房产证、土地证等相关证件偷了出来。按抵押借款的程序,必须要房产证上的胡女士本人出面。为蒙混过关,姚某找到了同胡女士相貌差不多的朋友小周,要她帮忙。小周很重面子,爽快答应。
姚某要小周提供照片,并找到假证贩子,用她的照片做了张胡女士的假身份证。
糊涂女帮人冒签过户协议
随后,姚某通过中介找到了做融资生意的王某。
王某和姚某、周某带着那张假身份证和真实的房产证等证件到公证处、房产交易中心等部门,由周某以胡女士名义,签好了过户协议。
双方协议:借款时间为半年,月利息为2.5%。半年后不还钱,这套房子将直接过户到王某的名下。有了这些手续,王某很放心地把向姚某放贷17万元。
到2009年8月,早已过了协议上规定的还钱日期,可姚某迟迟未还款。
根据协议条款,王某通过当初的代理人将房子直接过户到了自己的名下。直到王某上门查看房子的时候,真正的房主胡女士才知道自己的房子成了别人的房产。
报警后,鄞州区法院介入,查实当时所用的身份证和签名都是伪造的。胡女士依法拿回了自己的房子。
王某向海曙警方报了案。
海曙警方经过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合同诈骗。
今年年初,警方将姚某抓获,可17万元早已被他挥霍一空。
不久前,警方依法传唤了小周。得知自己因冒充他人签名而共同参与了诈骗时,小周傻眼了:没想到当初因为重面子想帮朋友的忙,后果会这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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