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5日讯 温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即日起到今年底,温州市要开展城区临街门面集中美化整治。市委办近日下发整治通知。
副省长、市委书记陈德荣在5月11日城区美化工作推进会上说,只有把环境建设好,才能吸引温商回乡投资。而当前温州城市环境建设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临街门面招牌设置档次低、不规范、设施陈旧、存在安全隐患,门面与周边环境协调性差,门前秩序混乱,门面美化亮化效果不佳等。
据悉,这次整治以城区主要道路、商圈临街的商场、个体工商户、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门面整治为重点,具体包括建筑物临街立面、招牌、橱窗及门前秩序等四项整治。
根据安排,5月至6月为宣传发动、开展试点阶段。6月至11月为集中整治、全面铺开阶段。12月为总结评估、巩固提升阶段。
据介绍,本次整治遵循的基本思路是“拆违”、“清乱”、“建新”、“扮靓”,对城区临街门面进行集中美化整治,力争达到立面美观协调、招牌安全规范、橱窗亮丽通透、门前整洁有序的整治目标,切实改善市容市貌,增强城市文化品位。
四项整治具体内容
>>>相关链接
1.建筑物临街立面整治
●对建筑物临街立面的造型、色彩及附属物进行规范、整修和装饰,保持立面整洁、美观并与整体街景相协调。
●清理外露的管、线、架、杆等,保持整齐清洁、功能完好,无破损、锈蚀;禁止在临街建筑物立面随意架设管线;立面安装的空调室外机做到统一设置、安全牢固。
●清理拆除擅自安装、影响市容的遮阳(雨)檐篷、外凸铁窗、晒衣架、户外广告等以及招牌上方、下方的悬挂物、吊挂物、条幅等不属于招牌本身的附着物。确须安装遮阳(雨)檐篷的,须经城管与执法部门同意,遮阳(雨)檐篷安装的离地高度必须不少于2.4米,纵向不超过1.5米,其材料要高档新颖(PVC材质以上),式样要美观大方,色彩要与建筑主体协调,并保持整洁;利用遮阳(雨)檐篷做广告的,应按户外广告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临街建筑物的屋顶、屋檐、阳台、窗户要做到整洁有序、风格统一,禁止随意堆放、吊挂有碍市容的物品。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的建筑物,不得设置实体围墙或高围墙,分界应采用绿篱(绿地)、花坛(花池或水池)、栅栏、通透式围墙或半透式围墙,围墙、栅栏高度不得超过2.5米,并配置照明设施,特殊情况除外。
2.招牌整治
招牌整治坚持整齐规范,一家(店)一牌,一街(幢)一景的原则,要求招牌设置和内容安全美观、规范有序,规格、材质、色彩、字体统一协调,相邻招牌应同高、同一平面,底板或字体夜间全部显亮。推广使用新材料(硬质材料)、新工艺(如亚克力、吸塑发光字等),突出地域特色,体现街区整体性,彰显文化景观。具体标准按照《温州市城区店牌店招橱窗亮化管理办法》执行。
3.橱窗整治
●橱窗设置体现艺术性和欣赏性,与店面整体规模相适应,符合落地通透、色彩丰富、灯光烘托、边框点缀的要求,高度中心线原则上与一般人群的视平线相等。
●橱窗内陈列商品做到整齐有序、美观大方。
●对临街封闭式卷帘门进行改造提升,以通透式卷帘门或者以玻璃门、玻璃橱窗作为外部隔断,并在建筑单体的基础上统一制作通透网格式卷帘门,使夜间亮窗透美。
其他具体标准按照《温州市城区店牌店招橱窗亮化管理办法》执行。
4.门前秩序整治
●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整治门前乱设摊、乱堆积、乱摆放现象,严禁占道经营,清理门前各类广告牌、灯箱,禁止擅自设置拱门、空飘气球、亭棚搞促销活动。
●对门前空调室外机进行统一规范设置或包装修饰。
●规范设置临街的环卫、高压电线、通讯设施、综合管网及人行道上污水、雨水井盖等公共配套设施,结合地面铺装和立面效果,装饰和包装其外观,并保持环卫设施整洁。
●整修临街行道树,尽量避免行道树遮挡门面招牌,并保持树态美观;对修剪不彻底和有枯死枝的树木进行整修或截枝,消除安全隐患;对行道树上影响城市景观的附着物进行彻底清理。
●整治门前乱停车行为,禁止无机动车位的人行道上停靠机动车,对临时停放的非机动车,要求定点停放整齐。
- 温州市区“安置提速” 各部门晒举措和表态
- 温州市区“安置提速”专项攻坚听听老百姓心声
- 温州广化桥路A地块:今年计划完成投资1.7亿元
- 结婚喜糖送柴米油盐酱醋茶 温州兴起简朴婚礼
- 温州一药店称积分换取微波炉 孰料兑现门槛密密高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