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18日讯 继温州被列为全国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之后,丽水市又被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为全国首个农村金融改革试点。5月17日,丽水市委、市政府隆重举行推进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动员大会,对试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张健华,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卢子跃出席会议并讲话。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行长刘仁武、副行长郭安娜,省金融办副主任包纯田,市领导虞红鸣、陈瑞商、毛子荣、金建新等出席会议。
动员大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永康主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政府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以及《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和浙江省政府共同推动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丽水市政府负责落实有关工作。人行还要求,丽水市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条件,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试点总体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保障措施,扎实推进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在动员大会上,张健华宣读了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政府《关于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他表示,丽水是比较适合开展试点的地区。丽水民营经济发达,农业产业专业化发展速度较快,形成了香菇、茶叶等多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农产品市场。同时,丽水又是一个发达省份的欠发达地区,山多地少,也部分保留了传统小农经济发展形式。因此,丽水农村金融既要支持现代农业发展,也要兼顾好传统小农经济的资金需求。近年来,丽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金融工作,积极开展改革创新,先后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开展改革试点创造了条件。基于此,人民银行经过慎重研究,选择在丽水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他还要求,在开展试点过程中,要推动农村金融组织创新,促进农村金融适度竞争;增加农民金融选择权,帮助农民更好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运用现代科技完善金融基础设施,推动金融服务在农村广泛延伸;密切配合深化农村产权改革,推动农村“死钱”变“活钱”,探索农村金融包容性发展路子,促进金融更多、更广、更深地服务“三农”。
卢子跃在会上强调,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脉”,在区域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近年来,丽水按照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要求,大力推动农村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农村金融工作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被称为“丽水模式”。人民银行总行等部委先后在丽水召开了全国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林业发展现场会、全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现场交流会,推广丽水的经验和做法。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将重点围绕农村金融的“八大体系”开展先行先试:创新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丰富农村金融产品体系、强化金融惠农政策体系、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信用体系、搭建金融服务平台体系、改进农村支付服务体系、优化农村金融生态体系。同时,妥善解决金融服务的有效需求与有效供给之间的矛盾,使农民的创业和农村的发展可以更加方便、更加快捷、更加有效地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末,把丽水市建设成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的先行区、金融创新的示范区、金融发展的繁荣区、金融生态的优质区、金融运行的安全区。
会上,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向云和县授予“信用县”称号。同时,宣读了市政府对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通报表彰的决定。
人行丽水市中心支行、省农信社丽水办事处和缙云县在会上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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