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上午,一个女子到闸弄口派出所报案:大白天,前男友突然撬锁闯进她家里,还拍了她的裸照,企图威胁她……
“我们马上找到她的前男友,一米九几的个子,长得不错。”办案民警王继业说。
男子姓周,1987年生,苏州人,西湖区一酒吧服务员。
报警女子比他大7岁,淳安人,杭州某娱乐场所工作人员。
一年前,小周带了几百块钱从老家来到杭州,当时正值寒冬,“好不容易找到一间房子住,加上押金,一次付掉600块,吃饭的钱都没了。”小周说,“工作一下子也找不到,那几天我走到哪都是一个人。有人说我长得好,建议我到娱乐场所找找看。
“那天,我到她上班的那家娱乐场所找工作,当时,她在招呼客人,和我认识了,听说我是来找工作的,她很热情地请我吃饭,那以后,她各方面对我都很好,开始,我只是感激,但后来我是真的爱上她了。我们没住在一起,我住在黄龙这边,她住在江城路,但我经常到她那边去过夜。我感觉我们一直很好。”
5月23日凌晨4点多,小周下班给女友打电话,觉得她电话里的笑声有点怪,要求和她视频。女友答应了,两人聊了两句,小周听到女友房里有男人声音。“我问了一句,她马上把视频关掉,说是电视里的声音。”
小周和女友又聊了半个多小时,“总感觉她心思不定的。我又提出视频。这次,她把灯给关了,我让她把灯打开,灯亮的一瞬间,我看到她床上的被子里露出一条男人的腿……
“我关掉视频,拿着平时防身用的甩棍,打了辆车就过去了。”小周对着女友家的门连踹10几脚,没反应。他报警,说自己被关在家门外,警察让他找锁匠。打114找了锁匠,锁匠又因为他没证件,不肯开。
“折腾了一个多小时,我又叫来一个锁匠,这次我放聪明了,我说我就住这里面,证件、钥匙全在家里,你帮我打开门我就拿给你看。”
锁匠很快打开了门。
“进门,我直奔厨房,拿了把水果刀,然后推开卧室的门……我女朋友裹着被子躺在床上,边上是一个全裸的男的,背上文满文身,两个人都睡着了……我眼泪马上就下来了。”小周说,那个瞬间,自己有上去捅人的冲动,但想到老家的父母,还是忍住了。“但就这么算了,我又不甘,我用手机给他们拍了照、录了像,他们一直没醒过来,估计是喝多了。”
门外,锁匠一直催小周拿证件,楼里的邻居也在外面探头探脑,大声议论,床上的“文身男”给吵醒了。
“他先摇醒我女朋友,然后盯着我看,我左手拿着甩棍,右手拿着水果刀,我叫他走,他一听,站起来穿好衣服,大摇大摆就走了……
“我原则性很强的,这件事后,我对她彻底死心了。”
回家后,小周把女友和文身男的床照放上了自己的QQ空间,自己朋友圈里的人,全都知道了这事。
民警对这起事件作了调解。
女方提出,只要男方到QQ空间将照片删掉,这事她就不追究了。男方同意。
“我们也把帮忙开锁的锁匠叫过来批评教育了一下。下次再有锁匠遇到事主的这种要求,可以先联系派出所,在民警的陪同下开锁进屋。”
如果小周的行为构成非法入侵甚至故意伤害,帮忙开锁的锁匠,算不算共犯?
杭州六和律师事务所的高振华律师
不算。只有在锁匠明确知晓小周闯入意图时,还帮他开锁,锁匠才能算作他的共犯。这次事件中,锁匠是在被小周欺骗的情况下开的锁。
但锁匠也不是毫无责任。作为特种行业,锁匠要遵守行业守则,他有义务在开锁前对事主进行身份验证。像小周这种情况,说要进屋后才能提供证件的,锁匠可以先向派出所求助。
这个锁匠直接帮小周开了门,应该受到行业处罚或行政处罚。
小周把女友的床照传到自己的QQ空间,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杭州六和律师事务所的高振华律师:
如果小周把照片放到网络上进行传播,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放到自己的QQ空间上算不算网络传播,这点比较难界定,因为QQ空间是有一定访问权限的,传播面也比较窄。
但他这种行为可以算民事侵权,他侵害了他女友的人身权。
小周拿着甩棍闯入女友家中,算不算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杭州六和律师事务所的高振华律师
构不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主要视闯入后情节是否严重而定。而情节是否严重,是由公安机关来界定。一般,闯入他人住宅后有伤人行为的,可算作情节严重,构成非法侵入。但小周虽然拿着甩棍(后来还在女友厨房拿了水果刀),却没有伤人行为,不能算非法侵入。
这次事件中,如果小周没控制住自己伤了人,还造成轻伤及以上的话,则会构成故意伤害。
据都市快报 见习记者 郑亿 通讯员 王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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