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选村官失败残忍杀害三人 永嘉李某一审判死刑
2012年05月29日 08:01:01
浙江在线05月29日讯
温州市永嘉人李某因竞选村委会主任失败,迁怨村干部,残杀村党支部书记、村会计及其家人,造成3人死亡、1人重伤。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某死刑。
李某,39岁,永嘉县鹤盛镇半山村人。经查明,李某因参加竞选村委会主任失败,迁怨党支部书记李A和村会计李B。去年10月,李某把杀猪刀插在裤兜里来到李B家伺机作案,因当时周围人多暂时放弃。
去年10月26日晚,李某再次来到村会计李B家中,二话不说,捅刺李B数刀,致其当场死亡,其妻潘某上前阻止,被李某捅死。
随后,李某又来到村党支部书记李A家,李A刚从茅厕出来,李某持刀上前捅刺李A致其死亡,其妻子吴某上前推了李某一把,也被李某捅致重伤。去年10月28日,李某向警方投案。
法院认为,李某为报复泄愤,持杀猪刀连续捅刺4人,致3人死亡、1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杀人罪。李某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罪行极其严重,虽有自首情节,不足以从轻处罚。
来源:
温州网–温州都市报
作者:
潘贤群
编辑:
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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