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5月30日讯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维护“金改”司法保障意见30条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温州市领导和浙江省高院领导先后作出肯定批示,要求继续做好保驾护航工作。目前,温州市两级法院正积极落实领会精神,为金改进一步强化司法保障措施,助推民间金融秩序和实体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关于为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发布后,5月23日,副省长、市委书记陈德荣批示指出,支持金改的司法保障意见属创新之举,在具体实践中要不断予以充实完善。5月25日,省高院院长齐奇批示,温州市中院有力彰显浙江法院为温州金融改革试点提供司法保障的良好形象,望努力先行,再创佳绩。市委副书记王昌荣批示指出,出台金改司法保障意见是法院工作主动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创新实践,望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温州市中院的创新举措也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新华社全文播发保障意见,并连续发表五篇文章详细解读《意见》的亮点。新华每日电讯、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人民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中央广播电台等中央媒体均作了较大篇幅报道。新浪、搜狐、腾讯等新闻门户网站也纷纷刊发稿件或转载报道。
记者从市中院了解到,两级法院贯彻快速立案、快速审理、快速执行的原则,已开通了金融债权绿色通道,从4月18日至5月23日,金融类案件立案443件,立案标的额达15.69亿元。据介绍,我市将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行动,加大金融债权案件的清理力度,力争达到案件审结率95%以上,执结率达80%以上的目标。同时,为了狠抓金融类案件审判质量,市中院开展大练兵活动,并借鉴其他地区的金融审判创新经验,选取民间借贷方面的典型案例进行庭审直播,切实加强普法宣传,发挥审判导向作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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