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1日讯 昨天,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市区初中、小学招生政策已出台。与往年相比,最大的变化是,将不允许择校,学生必须根据自己的户籍条件,到常住地对应的学区报名就读。同时,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此外,今年市区的小学、初中学区保持相对稳定,学区由各区教育局(分局)研究确定并对外公布。
另一个重要的变化是,市教育局将继续加大省一级重点中学招生名额定向力度。2015年省一级重点中学招生计划的85%名额,以城市和农村两类,按初中毕业生数及参考规范办学情况定向分配到初中,并加大降分幅度。
公办初中小学7月2~3日报名
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今年金华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内学生报名时间为7月2~3日。7月13~19日,学校进行招生情况公示。7月2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2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
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必须年满6周岁(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间出生)。符合户籍条件的儿童少年,到常住地对应的学区报名。市教育局强调,要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的常住地,结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现状,相对就近安排入学。
民办学校要规范招生程序和办法,原则上应在办学所在地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时不得进行各种形式的测试。具体招生办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监管。此外,民办中小学应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收费。
适龄的视障儿童到省盲人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听障儿童到金华市启圣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智障儿童到金华市启明学校报名入学。适龄的轻度残障儿童少年可到所在学区学校随班就读,适龄的重度残障儿童少年可由所在学区学校送教上门。
关于民工子弟入学的问题,市区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和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积极稳妥地解决好符合政府规定接收条件的进城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问题。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按所在区教育局(分局)规定报名,报名时间为7月4~6日。
学区由各区教育局(分局)确定
今年市区将保持小学、初中学区相对稳定,学区由各区教育局(分局)研究确定并对外公布。区教育局(分局)将在对辖区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分布和生源情况,科学确定各校招生范围(学区)、招生计划及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教育服务区学校,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小学每班控制在45名以内,初中每班控制在50名以内。
《意见》指出:公办学校要依据就近入学原则确保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就学。学校应严格执行区教育局(分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与规范办学考核挂钩。对学校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得迁移学籍档案。学校遇到无法确定儿童少年是否属于本学区的特殊情况,应上报区教育局(分局)界定。涉及两个区的学区界定有异议的,由相关区教育局(分局)协调确定。经区教育局(分局)界定学区的,学校不得拒收。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取或变相收取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实行免费义务教育,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借读费、课本费等任何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学生收取不符合国家、省规定的费用,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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