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6日讯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了一起案子,来了不少旁听者。
被告席上的男人,一直低着头。他被起诉的罪名是“故意杀人”。
那些旁听的却都是来为他说情的。
去年9月28日凌晨5点,谢林(化名)驾驶着他新买的二手小客车行驶在萧山临浦镇的道路上。在途经一个村道口时,由南往北走的谢林撞上了骑着小三轮从西往东的韩大伯。
事后,谢林说他一开始根本没看到小三轮,等到发现时已经来不及刹车了。
撞了人后,谢林慌慌张张地下车,看了看,几乎都没有看清撞了谁、伤者在哪里,就慌不择路地上车继续前行。
很不幸,当时一撞,韩大伯的衣服不知怎地就卷进了小客车的车轴里,小客车继续走,韩大伯被生生拖了900多米,掉落在地。后来被路人发现急送医院后,人已经不行了。
而这边,谢林紧张的是,自己属无证驾驶,而且二手小客车因为买得便宜,实际上没年检,机件也不符合安全标准。他匆忙把车开到朋友处停下,对于车前窗玻璃被撞裂,他跟朋友解释是撞上了水泥墩。而后,悄悄地坐公交车返回事故现场,现场已经被清理干净了,谢林诚惶诚恐地回了家。
村里人都说42岁的谢林是个老实人,很善良。老婆没工作,孩子在读小学,全家的负担都是他一人扛。
对于这个案子的定罪,在前期存在着三种意见。
一种认为是交通肇事,一种认为是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还有一种就是故意杀人罪。
承办检察官说,谢林撞人后逃逸是“明确”的。他明知撞人,下车匆匆一瞥也不搞清楚人伤哪里伤如何,就上车离开。其实,他应该意识到,他的车有可能把被害人夹拖在车下,但是,他没有停车检查,放任危害结果发生,最终导致韩大伯被拖出数百米后才甩出,重伤死亡。
所以,这个过程就是“对被害人死亡后果持一种放任的故意,并不是过失”。
最后,杭州市检察院起诉谢林的罪名是涉嫌“故意杀人”。
谢林是汽配城木工,好不容易攒够钱买了一辆二手车,试图以此扩大自己的生意。那天,他起了大早去送货。没想到,撞上了早起卖菜的韩大伯。
逃跑也是因为怕赔钱。
谢林的律师为他提供的是法律援助,律师拿来了韩大伯家属的“谅解书”,也拿来了众多村民一起签署的求情信。
谢林这边,亲朋帮他筹措了15万元,赔偿给了韩大伯的家属。
法院没有当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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