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08日讯
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庄跃成:用“提案”促进代表履职行权
实施提案制的好处,最主要的意义就是促进代表在任期内履职行权,发挥作用。
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的一大特色是实行“提案制”。为什么要实施这一制度?昨天,记者采访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庄跃成。
“说起来,在省党代会上实行提案制,咱们浙江有不错的基层工作基础。”庄跃成告诉记者,早在1988年,浙江省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县级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当时的椒江市(现台州市椒江区)在1988年开始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这个党代会常任制,就包含了代表的任期制、党代会年会制等内容。尤其是代表任期制,解决了一个问题:以前的党代会上,党代表选出来之后只开一次会就完成任务了,代表的履职行权也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实行代表任期制之后,在这一届期间,“你都是党代表”。
代表任期制建立起来之后,有个问题也随之而来:怎样发挥代表的作用?党的十七大对党章进行了修改,其中就提出了各级党代会的党代表要实行任期制,中央还专门就任期制发了文件,要求在实施代表任期制的过程中建立提案制等制度。我省对这个提案制度也相当重视,中央相关文件发布之后,我省规定要建立提案制等10项制度,并发文对其中5项比较成熟的制度作了规定,包括党代表列席党内有关会议制度、调研视察制度、提议制度、培训制度等等。在这次市县党代会换届中,我省已经全面实行了代表提案制。
实施提案制的好处,也是明摆着的——最主要的意义就是促进代表在任期内履职行权,发挥作用。
当然,这个提案产生的过程,也是进一步密切党组织与党内外群众联系的过程,是加强党内民主的过程。
去年11月举行的浙江省委十二届十次全会作出决定,在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中实行提案制。目前,已有广东、湖南、上海等地召开了党代会,他们也开展了代表提案的工作,但正式在会上建立代表提案工作委员会的,浙江是新的尝试。
昨天中午12点是向大会提交提案的截止时间。庄跃成说:“我看了看,提案的总体质量都很不错,许多代表为了提案事先做了很多调查研究,有的在一个多月前就开始准备了。”
省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董明教授:这是执政能力建设的创新之举
“这种提案的方式,就可以发挥党员代表各自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更有动力去参与党的建设。”
谈到今年省党代会一项重要的创新,就是党代表带着提案来开会。
省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副主任董明对此表示,这既是充分尊重党员基本权利的一种体现,又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创新举措。“这不是整天挂在嘴边说说的,而是需要通过这种具体措施得以落实的。”
中央一直强调,要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讨论氛围。
但是当前,党员代表如何履职多少有点尴尬,老百姓说的“5年干一届,一届干5天”虽然比较夸张,但也说明一些地方的党员代表并没有发挥出自己应有的作用。
“这种提案的方式,就可以发挥党员代表各自的主观能动性,让他们更有动力去参与党的建设。” 董教授表示,“这种方式的出现,意味着我省已经认识到,在党内,党员代表绝不仅仅只是上层定调、下层执行这么一种单向、被动的方式,党员代表建言献策、民主监督的权利需要这样的方式来落实和保证。”
“可以说,这次省党代会的提案模式是一种很好的尝试和启发。” 董教授说,“目前,大部分党员代表尤其是基层代表的作用依然在‘沉睡’中,需要靠有效的制度去‘激活’。这就意味着,我们需要更多类似党代表提案这样的好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