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代表名片】
叶红:温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支队长
胡鹏:宁波北仑区新碶街道高塘社区新高塘人党支部书记
朱佳龙: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二汽车间工人
周丽霞: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田宏梅:绍兴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8线路班长、乘务员
文明,是一种社会品质,社会文明程度越高,建设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的目标就越接近。针对省党代会提出的今后五年主要工作目标之一——社会文明程度持续提高,记者特邀党代表对此展开解读。
建设良好公共秩序
【记者提问】有序社会是文明社会的特征之一,请问形成良好公共秩序的落脚点在哪里?
【代表解读】
周丽霞:社会公共秩序代表着全体公众的共同利益和社会生活的正常要求,所以必须得到充分尊重和坚决维护。秩序来自相应的行为规则和对它的奉行。社会上的公共秩序好不好,取决于规则体系本身的健全程度和公众对它的认同、执行的自觉程度。
改善社会秩序,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使我们的相应规则体系更合理、完善、有效,通过改革来加强执行和管理,通过政府提高依法执政能力来实现。二是提高全体公民的公共秩序意识,普遍养成遵守公共规则的行为习惯和社会风气,政府可请法学专家等帮助引导公民。在社会转型与快速发展并举的时期,做到这两点并不容易,但十分必要而迫切。
叶红:我读大学时就喜欢研读政治管理方面的书籍。我觉得,作为管理社会秩序的主体,政府需要努力实现从重政府作用、轻多方参与向强化以人为本的政府主导型社会共同治理转变。这次省党代会也提到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可作为建设良好公共秩序的落脚点,让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治理社会,让政府的归政府、社会的归社会、市场的归市场,厘清位置,各自有序,文明才是稳固、可靠的。
比如,现在社会上建立起一些平安志愿者队伍,他们在社会上起到了“润滑剂”、“减压阀”的独特作用,协助公安系统实现对社会的良好治理。所以,社会组织的发展及其社会服务职能的发挥,对于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记者提问】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和每个人息息相关。怎样才能保障好人民的合法权益?
【代表解读】
朱佳龙:这几天全国在高考,我就想到了自己。我出身农家,通过高考上大学,毕业后来到杭州成为一名自食其力的工人。这其中的变化正是因为有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保障。所以我认为,建立起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前提。社会公平正义首先表现在一视同仁上。近年来,“新杭州人”的称呼逐渐取代“外来人口”,不仅是一种称谓上的改变,也是从实际上承认外来者对城市发展的贡献,是保障外来打工者合法权益的第一步。
但是社会上也存在一些以公谋私等不公平现象,损害部分人的合法权益。所以要保障人民合法权益,应不断调整利益结构,建立起保障公平公正的体制机制,让每个人成为有尊严的人。
田宏梅:如果没有保障好弱势群体的权益,就不利于社会整体的和谐稳定。在保障人民合法权益的同时,要加强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才能真正体现社会的平等追求,实现实质意义上的平等。
去年,绍兴推出残疾人爱心卡,他们可在绍兴市区和绍兴县免费乘坐公交车,这是对残疾人群体出行权益的一种保障。但是我发现,有些人不是残疾人,也拿着爱心卡在刷。我觉得,在保障弱势群体权益的同时,应该增加操作的透明度,防止被一些人占了便宜,造成新的不公平。
拓宽政治参与渠道
【记者提问】要让社会文明获得持续生命力,公民的政治参与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次省党代会提到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对我们未来发展有何影响?
【代表解读】
胡鹏:公民政治参与有序扩大,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我来自安徽宿州,现在在北仑区工作。之所以能当上新高塘人党支部书记,正是因为政府对于公民参与政治的保障力度不断加大。高塘社区是典型的城郊型农村社区,目前本地村民7700余人,外来务工人员3万多人,社会治安、环境卫生等工作面临很大的压力。在保障公民政治权利的前提下,党员服务中心、社区流动党员服务站、流动党员党支部相继成立,让我们这些新北仑人有了参政议政的平台。如今社区越来越和谐,有什么事情都能商量着解决,我们真正体会到了当家作主的自豪感。
我建议,今后继续拓宽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的渠道,让更多群众广泛参与政府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叶红:一个成熟的文明社会,首先要有成熟的政治人的参与。如果把法规制度等比作他律,那对于这些制度的践行就可以称为自律。我在工作中发现,一些公民参政议政的意识不强,自律意识不高,认为政治与己无关,有些在维权的时候才想到自己还拥有相应的政治权利,这样不利于文明社会的建成。
让更多公民有序参与政治,这样社会主义民主就会逐渐完善,社会文明程度也能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