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岳父治病 温岭泽国镇某村出纳挪用10万元公款
2012年06月13日 14:39:19
浙江在线06月13日讯 “本来想拿来用一下,等以后有钱了就偷偷还上。”挪用村里的钱,只为医治重病的岳父。可岳父病好了,他却进了看守所。
王某今年45岁,在温岭市泽国镇某村当出纳。
2009年4月,王某的岳父突发胃出血,被送进了医院。王某与岳父感情一向很好,眼看岳父病重没钱医治,他心急如焚。
“村里经常有钱在我手上进出,能不能先救急一下呢?”想到这,他心动了。
“应该不会有人发现的。”王某一边暗暗安慰自己,一边将10万元公款取了出来。
有了这笔钱,王某的岳父病愈后顺利出院。
4个月后,王某悄悄地将钱还了回去。他认为,没事了!
可是,在今年3月,该村进行了集体资金大检查,王某挪用公款的事暴露无遗,村民向温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了案。感到事态严重,6月4日,王某主动向警方自首,最终被温岭市公安局以涉嫌挪用资金罪刑事拘留。
“我以为还回去就没事了,没想到会在3年后被发现。”王某懊恼万分。
温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林巧波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视挪用资金罪。而王某,恰恰是在挪用后的第四个月归还,已涉嫌挪用资金罪。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商报
作者:
朱凌云 王悦
编辑:
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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