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0日讯 湖州市民陈先生致电:前几天在湖城环城西路附近看到一家房产中介打着“房屋银行”的广告牌,看着挺新鲜的。房子还能当钱一样存入“银行”?那房主和房产公司间会不会容易存在纠纷呢?
记者核实报道:“选择房屋银行,把您的房屋存入本中介。定期到中介领取房租或由中介定期把房租存入您的银行卡。 ”昨天上午,记者来到位于环城西路附近的房产中介,在大门口处看到了这块醒目的广告语。“只要房主愿意接受一定时期的空置期,然后把房子存在我们这,就不用担心换租客、维修、催房租等一系列的琐事。”工作人员沈小姐告诉记者,一些身处外地,或是年纪较大,不便管理本地房产的房主通常会选择这项业务。
采访过程中,记者遇到了前来咨询“房屋银行”事宜的赵小姐。她在城市之心有一套单身公寓,因长期在上海工作,房子总闲置着。过去她都是通过房产中介登记信息出租房屋,但总会接到很多的问询电话。“一会说客户要看房子,一会又问房子好不好,电话一个接一个,实在是有点烦的。 ”虽然自己可能要面对租房旺季,自己收益较小的风险,但赵小姐说,如果自己真的能稳收房租,对招租、看房、水电费结算等繁琐事务又一概不用管的话,那还是相对省心的。
那对于房产公司而言,“收存”房子会不会存在风险呢?
记者了解到,在实际操作中,他们会和房主签订至少3年以上的合同。如按市场价,每月租金1000元的房子,他们只会给房主10000/年,保证2个月的空置期,减少自身风险。“但如果遇到一些信用度较差的租户,很可能出现损坏设备、亏欠水电等情况。”公司负责人施经理说,此前也遇到过类似的单子,一次性亏损1500多元。“现在手上有近100套的‘存房’,通过前期的实际操作,发现面对繁琐、不成系统的操作手续,‘房屋银行’的前景还是比较扑朔的。 ”施经理表示。
记者走访发现,湖城真正意义上的“房屋银行”较少,一些公司提供的是名为“房屋管家”的业务,主要是替房东催缴房租、水电费等事项,并每月收取一定的提成。
律师:遇纠纷责任方认定有质疑
“房屋银行的管理理念可能源于国外酒店式公寓的操办,在国内兴起也就是这几年的事儿”晚报律师帮帮团绿洲事务所赵永辉律师告诉记者,若在租赁过程中,遇到设备损坏、重大的人身事故等纠纷,在责任方认定方面还是存在很大质疑的,往往业主和中介方都有难逃其责。
赵律师说,为了防范和控制风险,建议房产公司、房主在签订“存房”合同时,应尽量写清楚相关的损坏赔偿责任。如果发生租房人损坏室内材料、设施的情况,将由托管机构进行赔付,再向租房人追偿,房主与租房人并不直接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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