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47岁,鄞州人,开出租车多年,家住鄞州石碶。
5月28日凌晨1点左右,马某在石碶栎社街载了一个三十来岁的男子,客人说要去栎社新桥头一带,那里正好是马某家附近。车开到后,计价器显示11元,加2元燃油附加费,一共13元。
马某说:“谁知道他只给了我一张10元,我说要13元,他突然说,我给你的是一张50的。”
两人吵了起来。后来,客人顾自下车,下车前还打了他一下,踢掉了计价器,并把车钥匙拔走。“我看他长得很高大,自己肯定不是他对手,当时就没还手,直到他走后才报了警,想拿回车钥匙。”
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后,找来乘客,给他和马某做调解。
乘客姓张,30岁,四川人,在宁波做小生意。当着民警的面,张某承认拔走了马某的车钥匙,但坚称“当时我就是给了50元”。
调解时,马某提出,只要能把钥匙还给他,他就当张某给了50元,扣掉车费,他愿意再找给张某37元。双方“成交”,张某拿到钱后,用手在马某脸上轻轻拍了两下:“你啊,以后别这样了。”
马某心里憋了一口气,但一声没吭把车开走了。
那一晚,马某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赖我账,还打我,拔走我钥匙,最后我还倒给他37块钱,我实在咽不下这口气!”马某后来说。
早上8点左右,一夜未眠的马某找到一把折叠刀,通过凌晨的记忆和打听,找到了张某住处。 “反正我也不想做人了,当时就想把他捅了!”
张某的房门刚好没锁,马某走进去,看到张某正在床上休息,冲进去朝张某胸部一阵乱捅。张某挣扎着从床边拿出一把刀,马某上前又是几刀,转身逃走,跑了几十米被张某追上,被张某在左腿膝盖上砍了一刀。
马某倒在地上,直接掏出手机打了110:“我杀人了……”
民警找到张某时,他已经死亡。此时,张某妻子怀孕八个月,两人还有一个六岁的孩子。
在警方做笔录时,张某妻子提到:“那晚我在家,也看到好像在附近吵架,他回来我问他怎么回事,他说的哥说车费是13元,但他只愿意给10元……”
昨天,鄞州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捕马某。
据都市快报 通讯员 尹萱 记者 蒋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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