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6日讯 最近,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新建小区配套的幼儿园正与物管陷入了物业费征收的拉锯战。物业公司认为这些幼儿园拖欠物业费有点像“老赖”;幼儿园方面则认为自身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有公益性质,而物管制定的物业费标准很不合理。
幼儿园抱怨物业费标准偏高
“现在物业公司给出的收费标准是1.6元/平方米,这是商铺的物业费标准,我们认为不合理。”泰地世锦园幼儿园的负责人赵女士告诉记者。在2010年9月1日,泰地世锦园幼儿园正式投入使用,其间就一直与物业公司就物业费的征收问题存在分歧,双方多次协商均无结果。
赵女士认为泰地世锦园幼儿园虽然是民办幼儿园,但属于小区配套设施,有公益性质,物业费不应该按照商铺的标准来征收。
同样的烦恼也出现在公办幼儿园身上,实验幼儿园和信华花园幼儿园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的幼儿园在入驻之初和房产商有过协议,物业费标准为2000元/年。但是随着物业公司不断更换,物业费水涨船高,让幼儿园有点不堪重负。负责人说:“我们一直缴纳物业费,但并不表示认同这个标准。”
在金华外国语学校翰城附属幼儿园,记者也了解到,目前幼儿园物业费为1元/平方米。幼儿园方面也认为此标准过高。
不少幼儿园还认为它们几乎没有享受物业服务,物管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
物业公司认为收费很合理
泰地世锦园物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泰地世锦园幼儿园与开发商签订过协议,物业费由幼儿园自行承担。至于征收标准,她认为是符合相关法规的。
该负责人说,目前小区临街的设施和店面均按照市场调节价标准来征收。幼儿园长期拖欠物业费不缴,公司已准备走法律途径来解决。同时该负责人也强调并非没有推出过优惠措施,但是幼儿园方面并没有接受。
广润翰城物业工作人员也认为,当前的征收标准是合理的。目前物管是按住宅的征收标准向幼儿园征收物业费,在此之前也和幼儿园协商过优惠措施,但由于对征收的标准存在分歧,双方并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有关部门:
实行市场指导价,也考虑公益性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管理处负责人黄红霞介绍,幼儿园物业费征收标准不属于政府列管项目,实行的是市场指导价。目前并无单独针对幼儿园物业费征收标准的规定出台,幼儿园物业费的标准一般情况下,还是要物管公司与幼儿园自行协商来制定。
黄红霞也认为,协商不成,双方确实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物业费的标准主要还是以之前幼儿园与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为主要依据。”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的工作人员表示,社会各界应该支持幼儿园的发展,小区幼儿园如确实具有公益性质,物业费征收应在合理范围之内,不宜过高。但是最终的标准还是要双方协商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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