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6月27日讯 6月26日,我们栏目报道了杭州市湖墅嘉园业主的车被拦在地下车库的新闻。一个小区出现了两个物业,小区业主拒绝把停车费用交给,据说是代表开发商的新的物业公司。双方争论的焦点就是,这个地下车库的支配权到底归谁?今天我们的帮忙记者继续追问。
新闻回放
6月25日早上,家住杭州湖墅嘉园的业主们在开车上班时,被一批人拦在了自家地下车库里面,不得动弹。求助人刘先生说:“他就是说你非法占用他的地下停车位,你要付钱。”
据了解,这些围车的人来自于一个叫杭州渝派的物业公司。这个公司是受楼盘开发商中南集团的授权,来向小区业主们收取地下停车费用的。对此,业主们表示极为愤慨,他们纷纷拿出自己的房屋产权证说,业主占有份额为共同共有总层数含地下一层。也就是说地下停车库归全体业主所有,而不是开发商,中南集团无权收费。
记者调查
6月26日,帮忙记者也找到了湖墅嘉园的开发商。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张观贤:“不能这样理解,这个地下一层,应该是指地下的自行车停车库,而不是机动车停车库,他们理解错了。”
为了详细了解小区地下结构,帮忙记者再次来到了湖墅嘉园小区。我们看到,在小区地下自行车库和机动车库的中间,确实存在着一个垂直的落差,大概1米半。开发商认为,正因为存在这样的落差,所以真正的地下一层应该是指自行车库所在的楼层,而不是机动车库,小区业主们误读了。
杭州湖墅嘉园业主宣先生:“不对!如果这个(自行车库)叫地下一层,那么这个(机动车库)叫地下几层?你去问他。”
业主们表示,这个纯粹属于开发商在玩弄字眼,混淆概念。地下一层应该包括机动车库,是业主所有的。对此,浙联律师事务所的戴和平律师认为,在法律上,关键还是要看“地下一层”的这个概念双方是否在之前明确过。如果各执一词的话,那么停车库的产权就很难说清楚。
浙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和平说:“产权不明的话,就是谁投资,谁受益,是一个基本原则。”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张观贤说:“业主有误读,习惯就成自然了。车停多了,就以为本身就可以停了,其实事实上,这个地下车库肯定是属于我们公司的。”
中南集团的张观贤还给记者出具了一份湖墅嘉园的房产测绘摘要,测量的单位是杭州开拓房地产测绘事务所。在摘要里,地下部分总共10562.42平方米。其中,人防工程部分为5064.83平方米,汽车库为3427.31平方米。他指出,可以卖的车库面积,是不在公摊面积之内的。
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张观贤说:“一般车位可以租,转让,卖,人防的部分用来出租。”
张总说,他们没有在买卖双方的合同中约定“地下车库作为配套设施无偿提供”。根据新物权法规定中“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他们有权把地下车库出售或出租。目前,当地社区也在跟进问题的解决,有业主也表示尽快地把业委会选出来,然后大家坐下来,再对这个事情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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