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健康要求新标准实施 再次献血年龄放宽至60岁
2012年06月29日 16:59:25
浙江在线06月29日讯 日前,记者从市中心血站了解到,新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将于7月起正式实施,新国标对献血者的年龄和献血周期进行了修改,将会有更多的人符合献血条件。
按新国标规定,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献血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原为55周岁);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由原来的4周减至2周,因特殊配型需要,由医生批准,最短间隔时间不少于1周。
同时,新增加了“曾与易感经血传播疾病高危风险者发生性行为未满一年者”、“洗牙未满3天”等情况需要暂缓献血;对女性献血者的血红蛋白要求也从以前的110g/L以上提高到了115g/L以上。另外,曾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检疫传染病疫区或监测传染病疫区旅行史,入境时间未满疾病最长潜伏期者暂时不能参加献血。
新标准还首次明确,“献血者捐献具有传染性的血液会给受血者带来危险,应承担对受血者的道德责任。高危献血者故意献血,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的,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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