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城建开发公司做现场管理的职员因受贿被判刑
2012年07月03日 10:03:14
浙江在线07月03日讯 记者从婺城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审查起诉的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倪国生受贿案,近日已作出判决。倪国生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没收财产3万元。
去年,婺城区检察院对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倪国生受贿案立案侦查,并移交法院审查起诉。倪国生在从事市区环城北路临时用房、洪源小区经济适用房、市文化艺术中心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和市博物馆项目前期报批、招投标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相关当事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99万元,并为相关当事人谋取利益。
倪国生只是公司一名普通职员,相关人员为何会向他行贿?办案检察官说,倪国生负责相关工程项目现场管理工作,比如防水工程、暖通工程、审图、烟道安装工程、房屋外墙涂料、自来水无负压供水设备等。很多人知道后,便请倪国生推荐他们的公司来承包,而项目发包方一般都会卖倪国生这点人情。承包公司为了感谢倪国生的帮助,也希望以后能继续承包新工程,就给倪国生送去卡、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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