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0日讯 国有土地上房屋改“拆迁”为“征收”后,本市中心城区启动的首个征收项目———宁波站改建工程项目(增补用地),昨天启动签约。被征收家庭的补偿标准有明显提高,选择货币补偿者,最多可获比房屋市价高出35%的补偿款。
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此次启动征收程序的宁波站改建工程项目(增补用地),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这一公共利益情形。据介绍,该项目征收范围,为南站东路9—15号(单号),以及13、15号南侧零星房屋,共涉及被征收户96户,征收建筑总面积约5200平方米,征收期限至2012年9月6日。
作为中心城区也是海曙区首个“阳光征收”项目,该项目从前期的入户调查,到最终的补偿结果产生,均全程透明操作、及时公示公告。
据昨天签约现场被征收户们反映,早在3月份该征收项目启动前,大家就收到了海曙区房屋征收事务所专门编印的《宁波站改建工程项目(增补用地)便民服务手册》,并通过入户调查环节工作人员的介绍,对全新的房屋征收相关政策有了了解。
4月下旬,海曙区发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和征收补偿方案。在不少于30天的意见征求期间,通过上门征求意见、召开居民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征收组工作人员收集了被征收居民们对征收补偿方案的各种意见建议。
6月4日,征收决定正式下达。随后,被征收户们自行选定了评估机构;包括前期入户调查结果、评估结果、补偿标准、安置房情况等等大家关心的信息,均可在征收现场办公地点,通过电子触摸屏或墙上张贴的公告,便捷地查看。
其中,在被征收户最为关心的征收补偿标准方面,该项目确定住宅评估比准价格为15381元/平方米。如果被征收户选择货币补偿,除房屋评估总额外,还可以按房屋评估总额再增加25%的补偿金额;被征收人在搬迁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提前搬迁的,还可按房屋评估总额的10%,获得提前搬迁奖励。此外,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户,还能获得一次性搬迁补偿费、临时安置补偿费等。
昨天在签约现场,前来签约和了解情况的被征收户,显然对此次征收补偿标准颇为满意。“我现在的房子面积40多平方米,选择货币补偿的话,加上各种奖励,能够拿到87万多元的补偿款。”首位签约的被征收户告诉记者,老两口已经在白云二村订了一套面积50多平方米的二手住房,“总价70多万元”,剩余的补偿款,正好用作新房的装修,“基本不用自己再掏什么钱了。”
如果被征收户选择直接安置,可分配到位于气象路的安置房,该安置房项目预计两年后交付。据现场工作人员为一位昨天前来咨询的被征收户测算,对应其一套50多平方米住房,安置房的面积基本可以确保达到1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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