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0日讯 温州全市公车改革工作交流会7月9日召开,各县(市、区)就本区域内车改的范围、对象、补贴标准等进行交流。这意味着经过3个月的实践,广受各界关注的温州市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已从市级机关向县乡机关全面铺开,车改这场攻坚战在探索中不断深入。
一场“最彻底”的公车改革
为有效解决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突出问题,面对干部群众建设廉洁政府的强烈呼声,今年4月10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温州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8个配套子文件,全面启动市级机关公车改革。这场充分参考近十年全国各地车改成功经验并紧密结合温州实际推出的改革,提出了“近程货币化、远程市场化”的改革思路和“比上年公务用车费用节省15%”的目标。即温州市区(含功能区)范围的公务交通,实行限额货币补贴,一律不再使用公车;远程及重大应急公务用车服务,通过市场化途径解决,由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予以保障。
从一开始,温州市的这次公车改革就被外界冠以“最彻底车改”之称。这首先体现在车改范围的彻底上。根据规定,除明确不参加车改的医院、学校及暂不参加的公安、检察、法院等单位外,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事业单位、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含上述机关主办的协会、学会等)和市级功能区中除省管领导干部用车、必须保留的执法执勤用车以外的所有公务车辆,一律要参加车改。据此,实际参加车改的共有89个系统(单位)、351个行政事业单位,涉改人员为12101人,涉改车辆1790辆左右,其中除保留工作必需的执法执勤等车辆400余辆外,其余车辆将全部进行处置或拍卖,确保不留死角、不开口子。
这种彻底,还体现在涉及领导干部用车的改革上。作为公车的主要使用者,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是否积极参与车改,一定程度上直接关系到改革成效。实践中,温州市首先从市直单位主要领导入手,规定所有涉改单位党政一把手必须带头参加车改,从而有效扫除领导干部这一群体对改革的干扰和阻力。
不搞“一刀切”坚持市场化
突出车补标准差异化、不搞“一刀切”,是此次公车改革的一大亮点。在综合考虑温州市情实际的基础上,温州市将在职的市级机关工作人员按照不同职级,划分成从正县实职到科员、办事员共七档,分别实行从2800元到400元不等的补贴标准。
同时,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和繁忙程度的差异,创新实行两级车补动态调整机制。其一,采取涉改单位互评-市领导测评-车改领导小组评审的方式,按20%、60%、20%的比例,将89个涉改系统(单位)分别核定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单位,实行不同车补标准。以正县实职为例,平均车补为每月2800元,其中18个一类单位的正县实职可拿到3100元,53个二类单位的正县实职拿2800元,其他18个三类单位的正县实职则拿2500元。其二,涉改单位在不突破车补总额的前提下,对内部同一职级不同岗位或同一岗位不同公务活动,可在100-400元差别幅度内自行确定车补标准。
为确保在降低行政成本的同时保障公务的正常运行,此前,温州市挂牌成立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专门承担市级机关远程和应急公务用车服务。今后,县(处)级领导干部在从事远程公务活动时,可向该公司租车,也提倡和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其他人员自行解决远程公务交通工具的,经审核可按公共交通费用标准给予补贴。据悉,远程公务交通经费实行专款专用、超支不补、节余留用,其中,行政机关不超过当年涉改人员公务用车补贴总额的15%、事业单位不超过当年涉改人员公务用车补贴总额的10%。
市车改办主任陈波告诉记者,由市交运集团组建市公务用车服务有限公司,选择国企作为远程公务用车的保障,主要是考虑到公务运行的特殊性和国有企业国营的属性,以此保障改革过渡阶段的平稳衔接,不至于由于服务不到位而冲击改革,同时也为下阶段进一步市场化打好基础。
处置公开透明严格后续监管
这是一场始终体现公开、透明的改革。按照规定,涉改单位原有公务用车经清理后,上交市车改办并向社会公开拍卖,车辆拍卖所得上缴市财政。为防止这一环节出现国有资产流失、以权谋私等现象,保证改革取得实际成效,温州市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市场化充分竞争,确定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和拍卖机构。同时,在新闻媒体公开发布拍卖公告,并将车辆进行公开展示,接受广大市民报名。此前的6月24日和7月1日,温州市已分两批拍卖了420辆涉改车辆,两批拍卖车辆的均价分别为4.67万元和4.56万元,溢价率分别达到61.9%和81.2%。陈波表示,这两批拍卖车辆的平均车龄有八九年,其中车龄10年以上的车就有131辆,这样的拍卖结果超过他们的预期。
如何杜绝“车补照领、公车照坐”现象,确保车改成效?市车改办表示,今后,管车管人都将“下猛药”。一方面,将加大对留用公车的后续监管力度,实行执法执勤车“四统一”管理办法,即统一标识、统一停放、统一加油、统一维修。同时,留用车辆统一喷涂醒目的标识,加装GPS设备,并建立统一的执法执勤用车GPS监管平台,便于进行实时监督和定期查核。
另一方面,严格“管人”,明确与车改有关的纪律要求,规定了“不准擅自借用机关单位留用车辆和企业车辆”、“不准违规使用执法执勤用车”、“不准利用职权或职务谋取公车方面的利益”、“不准以车改为借口消极怠工”、“不准公车私用”等“九不准”要求。同时,把上述纪律执行情况纳入车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与单位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挂钩。
据介绍,涉改人员的补贴发放,将全部由市财政车改费用专户按月直接拨付至涉改人员的市民卡,由个人包干使用乘车、打车、加油等途径,不得提现或挪作他用,也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
记者从市车改办了解到,在干部群众的充分认可和支持下,市级机关公车改革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截至目前,已核定需清理的车辆1275辆,保留执法执勤等车辆265辆。除已拍卖的两批车辆外,下步将继续清理上交的涉改车辆,并有计划地分批进行公开拍卖。另外,市车改办已审核通过335个单位的车改方案,正在抓紧审核剩余的16个单位车改方案及各县(市、区)车改方案,预计市级机关车改工作将在7月底基本完成并开始实行新的公务用车制度,各县(市、区)将在12月底前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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