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1日讯 保障房建设一直来广受公众关注。保障房建哪里、谁来建、怎么建,建成之后分给谁、怎么分,入住以后谁来管、怎么管?这些都是老百姓十分关心的问题。为此,本报记者采访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应柏平。
建设信息网上公开
杭州市民张英:前段时间我去杭州第12届人居展,保障房展区很受老百姓关注。可是要建多少保障房、具体怎么建,这些关键信息许多人不清楚。以后有没有这方面的措施?
应柏平:的确,保障房关系到老百姓的生活,应该让老百姓看得清清楚楚。在今年发布的《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城镇住房保障阳光工程建设的暂行意见》明确规定,各市、县(市、区)要在政府网站公布本地区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开工项目信息和竣工项目信息。城镇住房保障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应在市县人民政府批复或最终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开工项目信息和竣工项目信息应分别在项目开工和竣工验收后20个工作日内按项目逐个公开,让老百姓可以一目了然。这些规定,我们要执行好,更要长期坚持下去。
网友“噶是噶非”:除了网上信息公开,我们还有什么途径可以真正参与监督保障房的建设和分配?
应柏平:大家留意一下,可以发现,凡是去年7月1日起竣工的保障房,外墙明显位置上都已经挂上了永久性质量责任标牌,接受社会监督。除了实行保障房建设信息公开,各地正全面推行“阳光验收”,定期邀请住户代表、行风监督员到现场进行质量监督、参与竣工验收。像宁波、衢州等市还借鉴商品房展销模式,把“样板房”引入保障性住房建设,让群众提前感受住房结构及内部设置有关情况,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这些做法还需进一步完善推广。
选房过程电脑摇号
网友“fishing”:类似“开宝马住保障房”的现象怎样才能杜绝?如何保障真正有需要的老百姓的利益?
应柏平:因为金融信息查询缺乏法律依据、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不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收入和财产透明度低等因素,对申请家庭收入审核的准确率还有待提高,个别地方还存在骗租、骗购的情况。
现在我们要求各市、县(市、区)公开保障房的申请条件、程序、房源、过程及分配结果,全面推行阳光分配。老百姓可以从政府网站、当地主要媒体及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机关了解申请保障房的具体条件、配租配售方案、分配结果等信息。在保障性住房选房过程中,我们全面推行电脑摇号、电视直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察机关、公证机构和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进行全过程录像。
宁波市民刘晓春:如果老百姓对保障房有投诉,有关部门会怎么处理?
应柏平:我省规定,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各市、县(市、区)要在政府网站、当地主要媒体及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机关进行配租配售结果公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凡是有群众投诉举报的,要在受理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取证,并公布处理结果。
日常监管多措并举
网友“飞儿”:现在很多人拿到保障房后出租给别人,有没有办法杜绝这种情况?
应柏平:这样的情况,在保障房申购中不是个案。目前,我省全面实行保障性住房准入联合审查机制,由民政、房管部门分别牵头对申购对象收入情况、住房状况进行审核,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共同参与,层层审核把关,希望不断规范,真正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剔除出去。
网友“summer”:已经享受保障房政策的人,生活条件提高后还能继续享受这个政策吗?
应柏平:我们接下来要定期开展住房保障对象资格复查,及时掌握保障对象财产和收入变化状况,并进行公示,对不再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及时退出住房保障。对违反规定将保障房出售、转借、出租(转租)、闲置、改变用途且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予以收回。在日常管理中要定期开展保障房使用情况检查,大力推广安装视频安防监控、智能门禁等先进技术装置,防止保障房转租、转借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以虚假资料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一经查实要立即纠正,并取消其在5年内再次申请购买或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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