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2日讯 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让年仅41岁的李红光不幸离世。家中顶梁柱没了,家属悲痛之余作出一个艰难的决定:将死者的器官捐献给有需要的人。
7月9日晚,医生从李红光遗体上取下一个肝、两个肾及一对眼角膜,连夜送往杭州。医生说,这些器官移植后,能让3个有需要的病人重获新生。
这是浦江第一例器官捐献。
家中顶梁柱再也醒不过来
李红光是浦江黄宅镇李源中央店村人。7月8日晚8时30分许,他步行到距村一里左右的葡萄地里,打算灌溉葡萄,谁知被一辆两轮轻便摩托车撞倒。肇事者骑车逃逸,路过的一名司机开车一路跟踪,最终报警将肇事者抓获。
李红光被紧急送往浦江县人民医院抢救,因颅脑重度损伤,医生经全力抢救,宣布其脑死亡。
李红光是家中长子,是一名葡萄种植大户。
“他今年种了8亩葡萄,又贷款6万元建了大棚。”弟弟李光明已经泣不成声,原本哥哥打算,用今明两年种葡萄的收成,把家中债务全部还掉,一家人日子就好过了,“眼看葡萄就要丰收,却出了这样的事,他可是我们家的顶梁柱啊!”
一家人都陷入了绝望,76岁的老父瘫倒在床。而李红光的妻子则一个人跑到葡萄地里,痛哭了一整晚。
“我哥的大儿子15岁,小儿子出生才刚刚3个月。他就这么走了,这个家咋办?”李光明说。
捐献器官,让哥哥的生命延续下去
眼看李红光的病情不能逆转,医生向李光明介绍了器官捐献的有关事宜。
“我一般不看电视,要看也只看新闻。从电视上,我了解到,现在中国捐献器官的人还不多,还有很多病人需要移植器官。”李光明说。实际上,在医生向他和家人介绍器官捐献之前,李光明的心里就隐隐有了这个打算,“既做了好事,还能让我们感觉到,他还活着,就生活在我们身边。”
李光明试着将这个想法和家人一说,本以为会遭到反对,哪知大家很快就同意了。一家人虽然万分不舍,但想到这样能够挽救他人生命,便毅然作了决定。
“若是有人想买我哥的器官,多少钱也不卖。但捐献不同,我们是自愿的。我想,我哥知道了这事,也会很高兴的。”李光明说。
“作为农村人,李红光一家的这个决定让我十分感动。”浦江县人民医院ICU主任蒋红生说。
记者从浦江交警大队获悉,肇事司机姓陈,贵州人。据交警查实,事发时,陈某驾驶的二轮轻便摩托车未经登记,且系无证驾驶,目前已被依法传唤。
并不是谁都可以捐器官
金华的张女士家中遭遇不幸,女儿出生才20多天,不幸夭折。一家人想着,要把孩子的器官捐献出去。
金华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郑方遗憾地说,人体器官捐献在年龄上没有绝对的限制,主要视器官功能而定,“张女士的女儿年纪太小,发育可能还不太完善,因此不太适合捐赠器官。”
记者了解到,现在我国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有150万名,可能够有幸接受移植手术的病人只有1万名左右。截至目前,金华地区成功捐献器官的只有6例,共使18名病人获得新生。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符合捐献标准呢?
一般来说,要求主要器官功能良好,无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的传染病。此外,除原发性肿瘤外,癌症患者也不适合进行器官捐献。
“近几年,金华登记在册的志愿者有几十名,但在捐献过程中,一旦遇到家人反对,便无法完成捐献。”郑方说,因此,有意捐献器官的志愿者,在之前就要和家人做好沟通,“取得家人的支持尤为重要。”
另外,如果生前没有明确表示过捐献意愿,但经过家人同意后,也可以进行捐献。
有意者可到当地红十字会进行登记,或联系当地的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郑方的联系电话是:1386797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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