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临海义务教育招生实行公示 公示期5天
2012年07月16日 14:01:19
●7月20日公示学区小学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5天●7月16日至19日,验证市区学区内中学生入学证明●8月5日,公示学区中学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5天
浙江在线07月16日讯 日前,记者从台州临海市教育局获悉,今年,该市公办学校秋季招生,严格按照阳光招生政策精神,制定招生实施办法,机关单位人员子女一视同仁。
据悉,6月21日,临海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2012年临海市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招生实施办法》和《2012年临海市区直属公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古城街道各公办小学计划招生1600人,市区公办初中计划招生1890人。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阳光招生”政策,体现教育公平公正。招生实施办法要求,7月7日、8日,学区内小学生持报名材料报名,7月20日公示学区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天;7月16日至19日,市区学区内中学生验证入学证明,8月5日,公示学区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天。如在公示期内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生则不予录取注册。各校如有多余名额,则按规定实行摇号招生。
此次招生,临海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人员子女与普通群众子女一视同仁,各公办中小学严格按照招生实施办法招生。临海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出台招生实施办法前,该局广泛参考各地出台的相关招生办法,反复研究,多次易稿,努力做到招生实施办法公平无漏洞。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作者:
包建永
编辑:
陈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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