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6日讯 夏天到了,随着气温攀升,前去戏水纳凉的市民不断增多。与之相伴,游泳圈也热销起来。然而,记者走访了一些商店,却发现游泳圈的质量良莠不齐,其中不乏做工粗糙的“三无产品”。
高温带动游泳圈热销
昨天,记者在沃尔玛、家乐福等超市和一些游泳池周边店铺看到,各款式游泳圈已被商家堆放在了显眼位置来吸引顾客。宁波市游泳训练中心周边的一家游泳用品销售店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自从入夏以来,前来购买水上用品的顾客增加了不少,各式的游泳圈销量都不错。
记者通过了解发现,市场上销售的游泳圈价格多在15元到30元之间,其中,塑料材质的占了大多数,而销量好的则是“便宜货”。“用几次就扔了,所以大家都愿意买便宜些的。”张先生表示。
在售游泳圈难见“3C”标志
记者走访宁波市场发现,目前在售游泳圈质量良莠不齐。在沃尔玛超市看到,货架上大部分游泳圈的外包装都注明了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还在醒目的位置上标注了“非救生设备”、“仅供在成人监护下浅水中使用”等安全提示字样。但一些游泳池周边小店在售救生圈,许多没有任何关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信息,也没有任何安全提示字样,属于“三无产品”。
记者还了解到,不管是大型超市还是零售小店,在售的游泳圈上很少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3C”标志。按照《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儿童泳具包括泳镜、救生衣、游泳圈等,都必须贴有并对重要警示、适用年龄、适用场所、使用方法、所用材质的安全性等做出说明。
游泳圈并非救生圈
在采访中发现,大部分的市民经常将游泳圈当做救生圈使用,这存在很大安全问题。宁波市水上救生协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市面上在售游泳圈基本上都是充气式游泳圈,只能算是水上娱乐工具,并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救生圈。
“游泳圈在深水区使用有很大的危险性。游泳圈作为玩具销售并不违法,但厂商应履行告知义务,让消费者在购买时能清楚意识到,游泳圈不能作为救生器具使用,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该工作人员表示。
宁波晚报 实习生 傅钟中 记者 鲁威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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