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免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义乌市委市政府希望借此从制度上激励干部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先行先试、敢挑重担。据了解,这是浙江省迄今为止出台的第一个针对改革试点的免责办法。
去年3月份,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义乌进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这对义乌来说,是个重大机遇。可在机遇面前,一道难题又摆在了参与改革试点的单位和公务人员面前。
“改革对于义乌的公务人员来说是一项崭新的工作,先行先试意味着要敢于突破陈规,这个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风险或失误。风险的意识很可能会让参改的单位和公务人员缩手缩脚,从而影响改革试点。”义乌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卢照阳介绍,在这样的背景下,义乌纪委经过反复的调研和征求上级意见的基础上,上个月最终出台了《办法》。
在未来的工作中,相关的单位或公务人员,在工作中如果出现一些失误,造成一定损失和不良影响,但符合三种情况,可以向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免责申请。
第一,主观上以推动改革试点工作为目的,且无徇私行为。
第二,凡在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因先行先试造成不可预见后果的、突破现行政策规定但有利于贸易发展和市场繁荣的、对操作环节和审批程序进行简化优化有利于提质提效和方便群众等情形的。
第三,尚不构成犯罪的。
“部门或公务人员递交免责申请后,监督检查领导办公室就会对申请进行初核、调查、认定、实施、答复。”卢照阳解释,答复主要是对初核阶段认为不属于本办法适用范围的、认定阶段认为不符合免责条件的、实施阶段给予免责的,均由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人给予解释。
按照《办法》规定,今后参与改革试点工作的单位或公务人员符合免责条件,并经义乌市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给予免责的,将根据具体事项按以下条款给予免责:
(一)在各类考核中免予扣分,免予一票否决;
(二)免予组织处理;
(三)在干部提拔任用廉政审议中,免予一票否决;
(四)应当追究党政纪责任的,可以适用从轻、减轻条款的从轻、减轻处理,可以免予处分的免予处分。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透露,《办法》出台后,他们已经接到科技局、地税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工商局等14个直接参与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的单位申请,内容涉及出口增值税、外国自然人主体准入登记、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等方面。
据都市快报 记者 董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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