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18日讯 “为了更好地行使业主的合法权利,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小区物业公司工作的监督,希望我们行动起来,早日成立业主委员会。”7月17日,丽水市区桃源山庄小区的业主们在QQ群里达成了共识,并贴出了通知。小区业主为何积极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呢?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清扫简单化、绿化菜园化、保安老龄化、停车自由化……这是桃源山庄小区业主们总结出的对物业公司管理的“不满”。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组织。”桃源山庄小区业主吴津是一名律师,他告诉记者,“我们小区一直没有组织成立业委会,虽然大家对物业管理不满意,但业主们‘各自为政’,没能对物业公司形成监督。”
直到前几天发生的一件事情,让原本“松散”的小区业主们聚在了一起。
原来,该小区不少业主一直都习惯将车子停到10幢、11幢的地下二层的车位上。前几天,物业公司贴出通知,要求业主限期把车开走,不许在地下二层停车。地下二层则被物业隔成了仓库,出租给小区外的商家堆放货物。
记者来到该小区的地下二层,看到部分车位已被“改装”成了简易仓库,堆放着香蕉、水管等货物。业主沈西红抱怨说:“车位作为仓库出租,影响了我们住户的正常停车。同时,为了运送存放在地下停车场的货物,常有运货车辆进出小区,封闭小区变得不封闭,增加了安全隐患。”
小区内休闲场所的铁栏杆大多生锈损坏,大部分摄像头都损坏已久,卫生打扫经常不及时,楼梯长期无人清扫……采访中,桃源山庄的业主们还向记者例举了物业管理的种种“不给力”。
对于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种种问题,记者采访了负责管理该小区的同心物业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说:“小区物业费五年前是每平方每月0.55元,现在还是0.55元,但保洁员、保安的工资一直在涨,我们员工工资都不能正常发放。”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地下二层停车场的车位并没有出售给住户,目前仍属于房产公司,作为闲置房产,公司应向物业交纳物业费,现在他们把租金充当了部分物业费。而且把车位当仓库出租也是物业公司为维持正常运作不得已的做法。
“物业公司至今拿不出能证明地下二层是他们的房产证和土地证,而且不管产权属于谁,都不能改变规划用途和使用功能。”吴津认为。
“物业费收高点,我们没意见,关键是服务质量要跟上,而且账目要公开。”沈西红表示。目前,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申请已经交到相关部门备案。
市区还有多少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大家对自己小区的物业管理是否满意?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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