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7月31日讯 慈溪人桑某收到一条发错的手机短信,短信内容显示那是关系比较熟悉的两人之间的联系。桑某心生歪念,与对方继续短信往来,趁机提出借钱。
喜:轻松到手一万元
桑某今年25岁,无业在家。
3月初的一天下午,他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来自一个陌生号码。“是不是3月11日结婚?”短信内容让他感到莫名其妙。他很快就作出判断,发短信的人按错收信人号码了。
正闲着没事的他突然来了兴致,决定和发错短信的陌生人聊聊。“是那天结婚。”他回了短信。很快,对方又来短信,说那天正好要值班,不能来参加婚礼了。他就又回了一条:“那天你一定要来参加,可以请假。”
两人互发了几条短信,对方一点也没怀疑与自己聊天的不是熟人。桑某手中缺钱花,他脑子转得快,马上想到可以趁机骗点钱。于是,他又发了一条短信:“现在急需用钱,借2万元。”
对方回复说,身上只有1万元。“那就先借1万元,网上转账过来。”桑某立即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发了过去。几个小时后,他查了一下,发现1万元已经到账了。轻轻松松1万元到手,让他一阵狂喜。
悔:糊涂成了诈骗犯
与桑某互发短信的是刘某。刘某的外甥女要结婚了,他想确认一下结婚的日子,好提前做准备,没想到发短信时按错了号码,短信发到了桑某那里。
刘某在外甥女结婚前一天,去外甥女家里吃饭,说起了借钱的事。外甥女一脸错愕,说自己根本没借过钱。刘某再查看手机中已发送的短信,结果发现自己按错了号码,那并不是外甥女的手机号。刘某报了警。
3月中旬,桑某也向警方投案自首了:“我也是临时起意,心想骗得进最好,骗不进也算了。没想到,会这么容易得手。”桑某向刘某退赔了1万元钱,并取得了刘某的谅解。
上周五,慈溪法院开庭审理桑某涉嫌诈骗犯罪一案。桑某被认定已犯了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
宁波晚报 记者 胡菲 通讯员 亦茗 岑瑾 实习生 李佳扬 陈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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