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20多岁无业小伙以情诈骗 离异女子误信失财
2012年08月02日 10:36:18
浙江在线08月02日讯 20多岁的无业小伙陈某利用一位比自己大14岁女性对自己的好感,不断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金钱28万余元。日前,遂昌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案件,并以诈骗罪对陈某作出判决。
2009年年底的一天,24岁的陈某在杭州的公交车上认识了38岁的雯某。第一次相遇,阳光、帅气的陈某给雯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两人还互留了QQ号和电话号码,开始了联系。在得知雯某是单身离异且经济状况不错后,陈某便动起了歪脑筋。他利用雯某对自己的好感,虚构自己已离婚的假象,并一步步骗得雯某的信任。
“我的母亲得了癌症,需要手术费、药费”,“我想要在青岛与人合伙开跆拳道馆”,“母亲死后的房产要过户到我名下,需要一笔过户费”……两人交往期间,陈某不断编造各种理由,向女友雯某进行“求助”。在21个月时间里,共骗取雯某金钱2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构成诈骗。“由于自己对法律的无知,造成对被害人的伤害和损失,我请求法庭能对我从轻处罚,我在里面好好改造,早日出来后归还被害人的钱财。”陈某在法庭上流下悔恨的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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