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5.26.3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5.26.3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员工参与老板宴请饭局后游泳溺亡 老板为何没责任
2012年08月06日 07:52:09

   浙江在线08月06日讯 夏日炎炎,又到了溺水事件高发时期。一名安徽籍男子在参与老板宴请的饭局之后,下水游泳不幸溺亡,其家属状告老板索赔26万余元,却在近日遭到了法院驳回,这是怎么回事呢?

  安徽籍男子洪某受杨某雇佣在我市从事加工作业。2011年7月14日傍晚,杨某驾驶面包车载洪某等人至龙湾一农家乐吃饭。19时左右,洪某等人吃完饭后,去旁边的水沟里游泳消暑。洪某自称会潜水,即开始潜入水中。因过了十余分钟没有动静,同行人员慌了,在附近其他游客协助下组织营救,洪某被打捞上岸后,已经死亡。

  事后,洪某家属认为,洪某的死和杨某有直接的因果关系。首先,洪某作为一打工者,没有时间外出游玩,再加上每天超负荷工作,导致身体乏力,如果不是老板集体组织去游玩,不可能自己过去,杨某组织不力,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事故的发生。

  而杨某则称,洪某死亡不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死亡,他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的,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视为从事雇佣活动。本案中,杨某虽系洪某雇主,但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洪某系自行下水,并非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其下水目的系游泳消暑,行为的表现形式并非履行职务,与履行职务亦无内在联系。

  同时,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杨某只是驾驶面包车载包括洪某等人去吃饭,即使将其认定为组织活动,该活动的范围也仅限于请客吃饭,洪某家属并无证据证明洪某等人下水游泳也是杨某组织,洪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下水游泳尤其是潜水的危险性应有充分的认识,杨某并不因组织请客吃饭而对洪某等人自行下水游泳甚至潜水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因此,洪某家属主张洪某系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死亡及杨某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理由不能成立。

  
来源: 温州网–温州商报 作者: 记者 戚祥浩 通讯员 龙轩 编辑: 陈丽丹
16国老外浙江农村体验过年

16国老外浙江农村体验过年

每日关注
  • 一线湖景房成露天厕所 新年愿望不再有人随地大小便
  • 大头儿子官司上身 杭州公司向央视动画索赔156万元
  • 传销“老总”在咖啡馆里开年会 被诸暨警方一锅端了
  • 每10分钟攻击三国主题网游 玩家和游戏公司彻底抓狂
  • 环卫工人愿年轻人少放点鞭炮 盼着回家吃一顿团圆饭
相关阅读
  • 夏季劳动纠纷增多——谨防员工“情绪中暑”
  • 萧山一水利枢纽站引水时吸入渔船 7旬老翁溺亡
  • 为给挖掘机加油员工吸了口柴油 老板赔了1.8万
  • 痛心!又一名男孩游泳溺亡 让这种悲剧少点再少点
  • 幼童小区泳池溺亡 杭城160多家小区泳池良莠不齐
微信分享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往期回顾

  • 浙江公安践行“平安浙江”大型报道
    浙江公安践行“平安浙江”大型报道
  • 迎接G20 人人讲文明——做文明有礼浙江人
    迎接G20 人人讲文明——做文明有礼浙江人
  • 开局之年谋新篇-聚焦2016全国两会
    开局之年谋新篇-聚焦2016全国两会
浙江即时报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ZJOL/95.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