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时被发现伪造公章被起诉 触犯刑法将受罚
2012年08月07日 01:55:24
浙江在线08月07日讯 3月22日,小蒋坐公交车到文二西路和古墩路路口时,公交车上有人被偷了手机,报警。
警方调查时发现,尽管手机不是小蒋偷的,但他随身带着一枚公章有点奇怪,小蒋承认是伪造的。警方立即把他也带走了。
原来,去年11月,小蒋辞职,没找到新工作,手头紧,想去贷款。看到无抵押信用贷款的广告,他联系了一个办理贷款的业务员。
业务员让他提供收入证明,他没有工作无法提供,就想着弄个假公章,自己造一份收入证明。于是刻了个之前工作单位的“杭州某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章。
拿到公章后,他找到业务员,听了介绍,觉得贷款的利息过高就不想贷款了。但是,他一直把这个伪造的公章放在书包里。
检察官说:私自伪造其他公司的公章,在刑法里是有一条罪名的,就叫“伪造公司印章罪”。按刑法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昨天西湖区检察院起诉了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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