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8月10日讯 近日,温州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公布了涵盖汽车销售、旅游、酒店餐饮、供电、供水、有线电视、通信等的第二批消费领域“霸王条款”。下一步,工商部门将对征集审查出来的问题条款,进行分门别类,有针对性采取统一行动,从企业自纠、行业自律、消保督导、工商整治四管齐下,全面规范我市主要消费领域合同格式条款。
这些“霸王条款”是工商部门组织22名公职律师和法律义工对专项大检查中收集的149份合同格式条款予以审查,进行分门别类后甄别出来的。今年4月,市工商局、市消保委对涉及三大通信运营商的10项“不平等”条款进行公布。
1.货物出运必须办理保险,若不保险途中发生意外损失,本部不负赔偿责任。
2.本契约所产生的争议由承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出卖人在售房过程中向买受人提供的图纸、资料、宣传广告等,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仅供买受人购房参考,不得视为合同内定条款,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
4.因设计调整、气候变化、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强制性文件、行政禁令及片区大面积停水、停电、高考、创卫等)导致工程施工期延长的,出卖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的,出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5.煤气钢瓶充气结算卡用户使用新钢瓶,在有效期内连续充气达到25瓶后,可凭本结算卡与新钢瓶押金单一起,办理新钢瓶押金退还手续,逾期或未满25瓶者将不予以办理退还手续。
6.专业美发店“卡内余额不可兑换现金,不得与其他优惠同时使用”、“此卡最终解释权归金榜所有”。
7.水表停、坏等原因不能抄验水表时,供水人可根据用水人前三个月用水量估算本期水费。若用水人三个月不能解决妨碍抄验表问题,则按当年的月最高水量加倍计收水费,以后核查实际抄度的,已缴纳的水费多不退,少照补。用水人搬迁或者其他原因不再使用水表和供水设施,又没有办理过户或报停手续的,供水人有权拆除其计费水表和供水设施,并追收欠缴水费。
8.电信运营商赠送服务到期后未经同意即延续服务并扣费,或擅自开通收费服务项目。
9.预付费手机号码的话费设置有效期,用户账户超出有效期,无论账户是否有余额,预付手机号都会被强制停用,账户内余额不予以退还。
10.如快件内物品属于禁限寄物品或其他违法物品,快递服务组织有权给予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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